网上帮忙拉赌客也算犯罪?这个案例告诉你真相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5-03-20 来源:法治时代网

“我就帮人拉拉客户,咋还犯法了?”近日,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开设赌场案,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黄某某、肖某某、林某甲、俞某某、林某乙、许某某、李某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没开赌场,只是给赌博网站当客服、招揽赌客,结果被判了刑。这到底是咋回事?

原来,2019年至2021年期间,陈某甲、陈某乙、黄某某、肖某某、林某甲、俞某某、林某乙、许某某、李某某分别在“彩票网”注册、绑定银行卡,在该赌博平台充值,下注赌博,该赌博网站具有推荐、发展会员功能,每发展一名会员或发展的会员参与赌博,就会得到相应的返点(可提现),九名被告人均发展下线并得到相应的返点。后九名被告人分别落网。

法院审理认为,九名被告人明知是赌博网站,仍提供客服、代理发展赌客并收取洗码费等帮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犯。最终,陈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一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陈某乙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黄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肖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林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俞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林某乙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许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很多人误以为只有建网站、坐庄才算犯罪,其实拉人头、搞推广、收黑钱,都是‘赌场链条’的一环!”法官强调,网络赌博隐蔽性强,但“马甲”再厚也逃不过法律制裁。

 

法律课堂:这些“帮忙”都可能让你坐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开设赌场罪不仅处罚经营者,以下行为也属犯罪:(1)当代理:招揽赌客、组建赌博群;(2)搞技术:维护网站、开发赌博APP;(3)管资金:代收赌资、洗码抽成;(4)做推广:发广告、引流吸粉。

 

法官提醒:远离三句话,保住钱袋子!

“我就是个打工的”——明知违法仍参与,没有“不知者无罪”!  

“赚点小钱没人管”——累计赌资超5万元或抽头渔利超5000元,就得判刑!

“网上玩玩不犯法”——手机一刷就能赌?赌客也可能被拘留罚款!

赌博网站像张网,拉人头的、收黑钱的都是“织网人”。咱老百姓千万别被“轻松赚快钱”忽悠,发现可疑链接、赌博广告,立即举报!记住:不碰赌、不帮忙,守法才能活得踏实!(供稿单位:清涧县人民法院 作者:郝伟)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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