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袁荣春 通讯员 王尔岭 王文武) 近日,在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连徐支队站所开放日里,连徐支队第二大队迎来了邳州市议堂镇庄路村的刘大爷及其2名邻居。他们来到第二大队驻地,观摩大队内务和执法文化长廊,并重点就公路用地保护、建筑控制区管理法律法规以及用地建房政策等问题进行咨询,而老人们此次到访的缘由,与前期交通执法的宣传工作紧密相关。
村民来到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连徐支队第二大队驻地并就公路用地保护等问题进行咨询
执法人员交谈中得知,20世纪 90 年代初,刘大爷等 3 人共建一排平房,90 年代末连霍高速通车后,该房被划入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以下简称“建控区”)内且距高速公路较近。春节时,他们有了扩建想法。但此前交通执法人员在村庄开展普法活动,让他们知晓了建控区概念,意识到自家房屋恰在这一特殊区域内。对于能否扩建心里没底,经过一番考虑,他们决定前来咨询。
第二大队工作人员从三个层面为3位大爷解疑。首先,在法律层面介绍《公路法》等法规中建控区管理规定,借用交通事故案例阐述公路建控区设定的意义和主要作用;其次,从发展层面结合京沪、宁沪等高速实际车流量、沿线经济发展状况,解答连霍高速江苏段扩建条件与趋势;最后,站在自然资源、住建等职能部门角度,讲解征地拆迁政策、补偿依据,点明违法扩建将面临经济损失。
交流时,大队工作人员关心询问了 3 位大爷家中人口、子女就业及住房状况,从经济层面,依据实际使用率、经费支出等分析扩建必要性,还表示若有需求,可协助协调村委会调整或置换宅基地新建。经耐心沟通与分析,大爷们打消扩建念头,并承诺若有邻居违规扩建,将及时报告。
第二大队通过耐心工作,消除农户疑虑与认识误区,避免经济损失,赢得群众对建制区管理的支持。交通执法特此提醒:高速公路建控区除公路养护、防护外,严禁新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已在建控区内的住房不得扩建,否则将依法处置并造成财产损失。(供稿单位: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连徐支队)
(责任编辑:王凯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