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发布2024 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5-04-27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薛志忠 牟淼) 4 月 25 日,在第 25 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了 2024 年成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案例类型多样,涵盖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领域,涉及刑事、民事、行政等多种诉讼类型,充分展示了成都法院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工作成果和坚定决心。


网络主播盗用《王者荣耀》游戏皮肤侵犯著作权罪案

刘某某作为以发布《王者荣耀》游戏操作解说短视频为业的博主,在各大视频平台拥有数十万粉丝,并通过承接广告获取收益。2023 年初,刘某某非法获取《王者荣耀》官方未公开的研发中新角色皮肤,还自行搜集大量新角色皮肤,剪辑成 “爆料视频” 发布在多个短视频平台。为逃避审核,他给视频添加特效和水印。4 个月间,发布 33 个 “爆料视频”,获点赞 178 万余次,账号粉丝涨至 70 余万,获取广告收益数十万元。其行为严重干扰游戏内容发布计划,影响游戏开发进度及宣发计划,给某科技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23 年 6 月,刘某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4 年 4 月,检察院以侵犯著作权罪提起公诉,某科技公司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成都高新区法院合并审理附带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经调解,刘某某与某科技公司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删除侵权视频、公开消除影响并赔偿十万元。针对刑事责任部分,因刘某某侵权视频收益难区分,法院依据平台设置和侵权行为特点,以用户点赞数确定侵权作品实际被点击量,评估犯罪情节。2024 年 7 月,法院判决刘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一审宣判后,刘某某未上诉,本案已生效。

数字内容版权保护至关重要,本案明确了数字内容合法使用与侵权牟利的边界,确立了可操作的裁判规则,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也是成都法院首例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解决了权利人维权难题。


“红底高跟鞋” 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案

克莱蒙及其合伙人公司拥有第 G902955 号 “” 等商标专用权,法国某公司取得独占许可。郑某龙、林某凡、郑某华、林某密等亲属通过设立公司,在生产的鞋子上使用与法国某公司注册商标相同标识,并通过网络店铺销售和推广,销售金额达两千多万元。法国某公司认为其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适用惩罚性赔偿并支付合理开支。

成都中院审理认为,境外证据无需 “双认证”,应确认法国某公司诉讼权利。各被告共同参与侵权全链条,构成商标侵权,且主观恶意明显、情节严重,应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调取网络店铺销售数据,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连带赔偿法国某公司经济损失 1000 万元及合理开支 18 万元。一审宣判后,各方未上诉,本案已生效。

本案简化涉外证据认证程序,适用惩罚性赔偿,打击了家族式制假贩假侵权行为,彰显了平等保护国际市场主体、严惩恶意商业仿冒的司法态度。


“小爱同学” 人工智能语音指令商标及不正当竞争案

小某科技公司注册 “小米” 商标并授权小某通讯公司使用,该商标具有高知名度。“小爱同学” 是其旗下人工智能语音助手,小米生态链设备用此语音指令唤醒和操作设备。蒲某平、沐某科技公司开设的淘宝店在店名、商品标题及详情页擅自使用 “小米” 标识,且使用 “xiaoaixiaoai” 语音指令唤醒和操作设备。小某科技公司、小某通讯公司认为其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成都中院经审理认为,“小爱同学” 已构成有一定影响的语音标识,蒲某平、沐某科技公司行为易使公众误认,需认定 “小米” 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并给予跨类保护,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决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一审宣判后,被告上诉后撤回,一审判决已生效。

本案将人工智能语音指令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扫除障碍,明晰商业道德底线,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动力。


复刻名人人生故事不正当竞争案

张某美笔名 “宁远”,有较高社会知名度,创建 “远家” 品牌,有众多商业广告合作。其弟弟拍摄的视频著作权归成都远某公司。某科技公司发布的视频广告内容与张某美个人经历高度雷同,取景于 “明月远家”。张某美、成都远某公司认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诉至法院。

成都中院审理认为,被诉侵权视频与张某美人生经历对应,攀附其知名度,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成都汽某公司、某科技公司赔偿损失及合理开支,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一审宣判后,双方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本案对知名人物形象商业化权益给予保护,界定了商业灵感借鉴与不当搭便车的法律边界,平衡了商业人格利益保护与商业创新自由。


“湿气两相流量计量方法及计量装置” 专利权权属案

陈某革、徐某曾是海某科技公司员工,离职后设立成都某科技公司。成都某科技公司申请 “湿气两相流量计量方法及计量装置” 发明专利,徐某、罗某、陈某革为发明人。海某科技公司认为该专利申请是陈某革、徐某在职期间完成的技术方案,要求确认专利申请权利归其所有。

成都中院审理认为,认定职务发明创造应平衡各方利益,职务发明创造需形成具体技术方案。陈某革和徐某在职期间开发的计量装置仅处于原理验证阶段,与案涉专利技术方案不同,判决驳回海某科技公司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各方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本案精准界定职务发明创造边界,护航科研人才合理流动,推动 “人才有序流动 - 协同创新 - 产业升级” 的良性循环。


“条式压电石英动态称重传感器” 侵害技术秘密案

四川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 QSY8312 条式压电石英动态称重传感器相关技术秘密。万某某、郁某某曾是该公司员工,离职后与他人成立四川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并销售动态称重传感器。什邡市人民法院已认定万某某和郁某某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四川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其侵害技术秘密,提起诉讼。

成都中院审理认为,四川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信息构成技术秘密,应受法律保护。四川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被告共同侵害技术秘密,应承担连带责任,判决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450 万元。一审宣判后,原告上诉后撤回,一审判决已生效。

本案加大对离职人员违反保密约定的追责力度,打击 “搭便车” 行为,维护人才流动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平衡。


网络水军刷流量技术服务合同无效案

范某与成都某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成都某公司搭建手机云控机房,提供手机直播云控系统等,范某操作手机在直播间充当网络水军赚取收益。“获客来智客” 云控系统已被曝光用于诱导直播间跟风下单。范某认为协议签订后无法打开系统,成都某公司决议解散,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支付款项。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该协议约定行为欺骗和误导网络用户,破坏市场竞争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无效,判决各方承担合同无效后果。

本案明确虚构流量、操纵算法的技术服务合同无效,倒逼直播行业构建良性生态,维护网络空间清朗环境。


“六月红” 石榴植物新品种侵权案

云南某农业科技公司是石榴新品种 “六月红” 的品种权人。谢某承包山地种植石榴树,进行嫁接并销售枝条,在抖音宣称销售的枝条为 “六月红”。云南某农业科技公司发函告知,谢某未理会。该公司认为谢某侵害植物新品种权,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成都中院审理认为,谢某在抖音兜售枝条时明确表示品种为 “六月红”,在其未提交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推定其兜售的枝条与授权品种具有同一性,侵害了云南某农业科技公司新品种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责任。根据相关事实,判决全额支持该公司经济损失 196 万元及合理开支。一审宣判后,各方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本案准确适用证据规则,破解苗木无性繁殖材料同一性鉴定难题,严格保护育种创新成果,护航农业科技自立自强。


“定向耦合器” 技术秘密行政处罚案

欧某公司生产销售的 BJ26 定向耦合器产品装配图纸中部分技术信息属于技术秘密。成都川某科技有限公司明知欧某公司前员工帅某违反保密义务,仍使用其披露的技术信息生产销售产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认定成都川某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作出行政处罚。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成都中院审理认为,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有查处职权,涉案技术信息构成商业秘密,成都川某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正确,判决驳回该公司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该公司上诉,二审维持原判,一审判决已生效。

本案发挥知识产权审判 “三合一” 制度优势,强化行政司法协同保护,为技术秘密保护提供可复制审查范式。


“掌阅” 跨类保护商标侵权案

掌某科技公司经营数字阅读,持有多类 “掌阅” 相关商标,主要用于掌阅移动阅读平台 APP,并进行大量宣传。成都某科技公司在其开发的软件上使用 “掌阅” 和 “蜂巢掌阅” 标识。掌某科技公司认为其侵害商标权,请求认定驰名商标并诉至法院。

成都中院审理认为,掌某科技公司有权选择以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维权,其第 16436226 号 “掌阅” 商标系驰名商标,成都某科技公司行为侵害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判决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

本案为我国出海品牌提供司法保护,明确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补充作用,维护数字经济领域商标权人合法权益。

成都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从不同角度反映了成都法院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探索和实践,具有较强的典型意义和示范价值。成都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推动科技创新、文化繁荣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来源: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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