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来的铁器”竟是枪支散件 藏匿数年终被判刑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5-05-09 来源:法治时代网

张某某曾经是护秋队队员,有合法的持枪证和猎枪,本应对枪支的杀伤力和枪支管理的重要性相比普通人有着更明确的认知,却因一念之差触犯法律,最终被判处刑罚。

几年前,张某某偶然在水库边捡到两口袋“铁器”,带回家后却发现所谓的“铁器”竟是枪支散件,因张某某对枪支有着难以言喻的热爱,便擅自将这些枪支散件分散存放于自己的房前屋后予以保管。2023年9月,警方接到他人举报后迅速展开调查,面对警察的询问,张某某矢口否认自己非法持有枪支散件的事实。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对张某某的住所进行仔细搜查后,最终找到了这些枪支散件并予以扣押。经鉴定,从张某某处扣押的枪支散件可以组成三支完整的枪支,均认定为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制式枪支。

2025年3月,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检察院的处理意见,依法对张某某作出判决。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若发现枪支散件或其他危险物品,第一时间联系公安机关并上交,这不仅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责任,更是我们守护社会安全的道德义务,主动上交不仅能使自己远离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更是对社会安全负责的切实体现。切不可因一时的好奇或冲动就擅自收藏枪支散件等危险物品,更不要天真地以为只要藏得够隐蔽、时间够久就不会被发现。在如今严密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公众监督下,违法犯罪行为迟早会暴露,抱有侥幸心理非法持有危险物品,只会让自己陷入法律困境。若发现他人有非法持有枪支散件或其他危险物品的情况,请毫不犹豫地向警方举报,你的一个举报电话,或许就能避免一场潜在的悲剧发生。积极举报不仅是在履行公民的监督职责,更是在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宝贵力量。(来源: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彭希)

  

(责任编辑:王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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