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发布2022-2024破产审判报告 创新机制 护航营商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5-05-30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孙瑞) 2025年5月28日上午,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22 - 2024年度破产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全面展示了该院在破产审判领域的工作成果、举措及未来规划,彰显了其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的坚实司法保障。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发布2022 - 2024年度破产审判工作情况报告

 

案件审判:特点鲜明,成效显著

2022年至2024年,江宁区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235件、结案293件(均为实体破产案件),呈现出收案数量持续高位运行、结案效率趋势向好、各类程序案件比重稳定的特点。其中,收案数位于全市前列,结收案比在2024年达到115.22%,三年以上破产长期未结案件全部清零。破产清算案件结案数占全部破产案件的94.55%,重整成功11件、和解成功4件。

从行业分布看,进入破产程序的债务企业主要分布在传统制造业、建筑业、商务服务业及消费服务业等行业,占比约82%。债务规模方面,2000万元以下的案件占比超过案件总数的90%,多为小微企业。申请主体上,225件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主动申请破产仅有10件,反映出困境企业主动寻求破产保护的动力不足。

 

工作举措:多管齐下,亮点纷呈

质效提升,优化营商。与2019年至2021年相比,2022年至2024年江宁区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数增幅高达97.79%,结案数增幅更是高达353.85%,平均结案周期从387天下降至224天。通过破产审判化解债务65.23亿元,妥善安置职工2259人、盘活土地236.52亩,“办理破产”单项评比长期位于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府院联动,保障有序。江宁区早在2019年便建立了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江宁区法院积极协同政府职能部门召开协调会,妥善处理了数十起破产案件。为解决破产企业资产处置难问题,与江宁区商务局联合制定协作联动机制意见,成功招募到投资人,助力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为解决“执转破”案件中破产企业无财产支付破产费用及管理人报酬的问题,与江宁区司法局联合制定实施意见,并公示了第一批公职管理人,全市首起公职管理人履职的破产案件顺利结案。

“执转破”推进,建立长效。江宁区法院建立了执行、破产条线常态化会商机制,制定《“执转破”案件集中摇号指定管理人工作指引》,提高办案效率。三年来,共受理执转破案件208件,结案250件,位居南京市基层法院首位。审理的南京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江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入选南京法院年度破产审判典型案例。通过“执转破”程序,执行部门依法终结执行案件2383件,并及时修复了相关人员的信用信息。

出清救治并举,资源高效配置。一方面,推动“僵尸企业”及时退出市场,三年来对江宁区内16家落后产能企业进行出清,化解债务12亿余元,盘活资产4.3亿元;另一方面,注重引导困境企业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程序走出困境,三年来通过重整、和解程序帮助15家企业“起死回生”。

信息化运用,质效提升。江宁区法院不断探索信息化办案手段,通过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平台规范破产案件审理,及时发布公告,做到全程公开。通过多个网络平台召开债权人会议数十次,有效提高破产审判效率,降低破产费用。与京东网深度合作,设立“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资产处置专场”,为资产处置和招商引资开辟新路径。

 

未来规划:持续优化,砥砺前行

下一步,江宁区法院将从多方面进一步提升破产审判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优化提升破产审判质效,深化执破融合改革,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提升破产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二是进一步提高破产重整、和解程序适用率,完善识别机制,推动适用预重整制度,积极争取多方支持;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加强沟通,突出重点,解决普遍问题;四是进一步加强调研和宣传工作,拓宽宣传路径,突出宣传重点,深化实证研究方法。

破产审判既是市场经济的“拯救器”,更是法治营商环境的“压舱石”。江宁区法院将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推进破产审判现代化,主动将破产审判工作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江宁区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供稿单位: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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