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司法局领导到牟平区检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2年9月3日讯  通讯员祝延明报道  8月30日,山东省烟台市司法局杨秀全副局长,在市局宣传科尹爱华科长陪同下,来到牟平区检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并对今年推荐申报的两个第五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了实地考察。牟平区司法局王力军局长、都高亮副局长及有关工作人员全程陪同了检查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鱼鸟河街道北留德村庄和大窑街道西吕格庄村,在认真听取了这两个村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后,按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对这两个村的文化活动室、人民调解室、农家书屋、文化广场等硬件设施和各类创建台帐及法治氛围进行了实地检查。
    检查组对这两个村都能按照市、区两级部署,从提高认识、健全组织,坚持民主、实行公开,强化措施、注重实效等方面加以贯彻落实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近年来牟平区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牟平区把民主法治建设作为基层各项工作的抓手,呈现出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扎实推进、措施到位、方法创新、成效明显等特点。检查组希望牟平区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要始终做到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依法办事,发扬民主,推动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据悉,近年来,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过程中,确立了“面上开花,点上结果,示范带动,分步实施”的思路,并从四个方面加以落实:一是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不断增强创建工作的活力;三是完善机制,狠抓落实,确保“四个民主”落到实处;四是强化措施,加强宣传,在农村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截止目前,全区共有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5个。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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