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小孩打架引纠纷 真情调解化纠纷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编者按: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因其独特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解决方式,而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成为维护我国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201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正式施行,使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身处一线的人民调解员依照该法及时、高效、妥善地解决民事纠纷,使全国各地涌现出许许多多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感人故事及典型案例。为此,本频道特推出《人民调解》系列报道,欢迎投稿——

 

    本网2012年10月25日讯  通讯员钟波报道   2012年10月17日,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司法局乐义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小孩子玩耍打架引发的纠纷案件,促成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10月16日下午,筠连县乐义乡花园村民黎某的小孩与本村牟某的小孩,在花园村空地玩耍时发生冲突,孩子双方都打伤。事后,黎某找到牟某论并发生争执,纠纷排查员及时将情况报告司法所,乐义司法所接到情况报告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花园村调解员及时赶往现场处理。因两方都有人受伤,如稍有处理不妥,矛盾可能进一步恶化,日后更可能会出现难以相处的局面,考虑到民族问题、社会稳定等因素,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耐心细致地讲情讲理讲法,引导双方按照司法程序来处理纠纷。 
    经过两天的介入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双方均不再就此事追究对方法律及任何责任,至此,一起棘手、矛盾易激化的民事纠纷,在司法所及花园村干部的共同努力调解下,化干戈为玉帛。(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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