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2年12月3日讯 通讯员张劲春报道 近来,为保证学习宣传党的十八精神活动有声势、有实效,重庆市石柱县司法局采取五项措施以确保学习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一是全面准确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由党支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研读党的十八大文件,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全面准确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领导亲自为干部职工进行十八大精神专题辅导。并确保干部职工有足够的政治理论学习时间,以保证能够全面、准确、深入的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
二是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宣讲活动。为了帮助全局干部职工更加深刻地领会十八大精神,将邀请县宣讲团,向全局干部职工宣讲十八大精神,以提高干部职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活动的水平,使干部职工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提升认识,做到真学、真懂、真用。
三是举办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知识竞赛。为了检验全局干部职工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的成果,局党组决定于12月上旬举办以十八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知识竞赛”,对成绩突出的同志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四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十八大精神的活动。在“法律八进”活动中学习宣传十八大精神。各所在开展法制宣传的同时,要将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宣传的重要内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学习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在《石柱法治》杂志上开设学习宣传专栏。将十八大的主要精神、十八大报告、《党章》和习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作为宣传的内容,同时将干部职工的学习心得择优发表以提高实效性;在《石柱法治网》开设学习宣传板块。把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干部职工学习体会作为宣传的主要内容;及时更新墙报。对单位的墙报适时予以更新,让干部群众能及时了解学习宣传的新内容,学习宣传活动的进展情况以及其他工作的开展情况。
五是做好结合,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各所科室在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同时,将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结合到学习宣传活动中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重庆市石柱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