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2年11月26日讯 通讯员陈爱丽报道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在开展“法律进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结合文章,使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融合,有力推进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坚持法制宣传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服务企业改革发展相结合,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与完成企业中心任务相结合,为加快企业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二是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是坚持突出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把法制培训纳入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企业干部和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深化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切实把法制宣传落到实处。
此次“法律进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提供了方便的平台和途径,进一步推进了依法治企,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