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2年12月12日讯 通讯员魏玮报道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联合下发《关于表彰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个人的决定》,乌海市海南区司法局被评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乌海市劳教(戒毒)所卫生所所长张常青被评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近年来,海南区司法局立足“争当全市司法行政建设排头兵”的发展理念,以思想大解放推进新发展,以作风大转变实现新作为,以全局大动员开创新局面,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塑造了新形象,取得了新成绩。海南区司法局先后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司法厅、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先进集体”、“法律援助优胜达标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平安创建先进集体”等。
张常青同志作为乌海市劳教(戒毒)所唯一的医务人员,担负着全所近400名劳教、强戒人员的医疗防治任务。除一个个病例外,他还为每名学员及时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对劳教、强戒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普查,并采集血样进行肝炎、肺结核、性病和HIV筛查,使劳教、强戒人员中肝炎、肺结核、性病检查率达到100%。
乌海市司法局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号召,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为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创造新业绩、做出新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