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落实“六五”规划 创建“法治当阳”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2年12月18日讯   通讯员张国兴报道   2010年,湖北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建设“法治湖北”的战略目标。近3年来,当阳市“法治县(市)”创建工作,按照省《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和法治单位创建活动的意见》、《“法治宜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法治当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当阳市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的目标和要求,以“法治当阳”创建活动为统揽,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深化依法治理,推进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的法治化建设,为维护全市和谐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当阳市及市地税局等7个单位被宜昌市推荐参加湖北省首批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县(市、区)和先进单位评选,两河镇赵闸村调解主任张青山荣获首批湖北省“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

 

图为当阳市法治建设暨第六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现场。吴永灵摄

 

    一、强化机制建设,确保“法治当阳”建设健康有序

 

    一是领导体制进一步建立

    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把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当阳”建设纳入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了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组织召开了全市法治建设暨第六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当阳市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提请人大讨论通过了《关于认真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研究制定了《“法治当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法治当阳”创建活动考核标准》。

 

    二是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

    健全和完善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机制、情况通报机制、检查督办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将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考评情况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创建等相关考核有机结合。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层层签订了“法治当阳”创建活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积极落实了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职责。

 

    三是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组建了“普法联络员、普法讲师团、法制副校长、普法志愿者、法制文艺工作者、法治新闻工作者”六支普法队伍。及时调整充实了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全市现有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296个,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1500余名。

 

    四是基础保障进一步落实

    按照湖北省、宜昌市的要求,各级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了年度财政预算,确保经费足额到位。市政府拿出30多万元为县级领导干部、农民、青少年购买了“六五”普法教材。

 

    二、强化法制宣传,提升“法治当阳”建设整体水平

 

    一是服务经济发展开展法制宣传

    在“三万”活动中,走访了解到不少村干部和群众渴求法律方面的知识,尤其是利用农村有线广播在早、中、晚播出比集中农户一起上法制课形式更受欢迎,迅速起草《土地承包法》和《侵权责任法》讲义并制作成光碟396盘,下发全市所有村、社区进行法制宣传,满足了广大群众的需要。市农业局在每年春秋两季农业生产大忙时机,积极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指导与科技入户相结合,农资打假执法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农业法》、《农业机械推广促进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专业法律法规,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坝陵办事处组织全处人员认真学习《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实施“项目强处”战略,切实抓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处域经济实现了新增长。

 

    二是服务社会稳定开展法制宣传

    将新颁布《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纳入“六五”普法规划,使《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成为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开展了《人民调解法》宣传月活动,当阳人民广播电台每天播放宣传稿3次;当阳电视台在电视上连续打出滚动字幕;在文化宫广场电子大屏幕上全文播放《人民调解法》内容,王店、河溶、草埠湖、玉泉等司法所悬挂了横幅标语。通过一系列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调解工作虽然是民间性,但它也有法律依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近3年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各类纠纷4168件,调解成功4095件,成功率98%。市人大常委会对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情况进行了视察并给与充分肯定。

 

    三是服务民生和谐开展法制宣传

    充分利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世界环境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以及“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法定纪念日组织宣传活动。3年来,共有50多个部门(单位)参与了服务民生和谐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万余份,出动宣传车230台次,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440余场次,出板报、宣传栏560余期,报刊、电视、网络宣传150余次,发放自编各类法律知识手册5余册、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4万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12万余人。

 

    三、强化重点对象,抓好“法治当阳”建设关键环节

 

    一是突出落实四项措施,强化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

    (一)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各单位制定了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方案,利用专题讲座、业务培训、知识竞赛、普法考试等形式,抓好干部学法用法。市工商局制定了详细的年度学习计划,对每月普法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各单位利用每周四下午集中学习日开展法律知识的学习,规定全员年度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二)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理论中心学习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干部学法用法考核登记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市委中心组坚持带头组织学法,每次学习都安排有法律法规方面的内容,今年邀请专家、教授进行了10次法律讲座。市委书记、市长带头学法,应邀为推进法治湖北建设撰写了署名文章。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机关扎实抓好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各镇(办事处)也都建立了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聘请上级领导和有关专家进行了法律知识讲课。

    (三)定期举办培训班,深入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市委党校充分发挥党校阵地优势,将普法教育学习内容纳入年度教学计划,分层次搞好培训。河溶镇健全了镇党委集体学法和领导干部法制培训机制,利用镇政府周一集中学习的机会,对干部职工进行《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

    (四)完善和推广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机关和公务员工作考核内容,使机关工作作风不断优化,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市政府法制办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举办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换证培训班。

 

    二是突出抓四项工作,强化农民学法用法

    (一)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投入。各镇(办事处)基本达到了“五个一”的标准:即每个镇(办事处)建立一个法律咨询站、每个行政村和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湾子屋场明确一个法律宣传中心户(民调中心户)、为每个农户赠送一本法律书、每户培养一个法律明白人。

    (二)联合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利用当阳电视台和当阳人民广播电台开辟了《依法治市》普法专栏,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辟了“农村普法”和“市民学法”广场专题视频节目。组织参加了宜昌市 “六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3人获得一等奖、5人获得二等奖、9三等奖。

    (三)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进乡村活动,对贫困弱势的村(居)民提供法律帮助。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组织公证员、律师80余人到全市各村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免费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接待群众2000余人次,解答咨询300余件。

    (四)加强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各镇处采取集中和分散的形式,对所辖调解主任和民调中心户进行了一次普遍培训,重点组织学习了《侵权责任法》、《人民调解法》和规范化调解文书制作方法。

 

    三是突出加强四个方面教育,强化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

    (一)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全市各中小学结合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二)充分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切实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市教育局不断健全完善学校管理体系和教育行政执法评价制度,建立校园管理、教学质量、工作职责、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干部廉洁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校长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对乱收费、乱办班、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做到管办结合。

    (三)积极开辟第二课堂,依托家庭、社区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在全市中小学继续实施校园普法五项计划(即校园普法计划、法制副校长培训计划、班主任学法计划、家长学法计划和现身说法计划)和青少年活动驿站,各学校利用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知识竞赛、校刊、现身说法等宣传工具和形式,在师生中广泛宣传法律知识,提升法律意识。育溪镇中心小学成立“未成年人中心活动驿站”,并与“三味书屋”形成一体,给青少年提供接受教育的良好环境。玉泉办事处干溪中学利用家长学校,办《家长报》加强法制宣传,并创新完善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新模式。

    (四)针对青少年学法问题,牢固树立法制宣传教育从“娃娃”抓起的指导思想。积极同市教育局协商,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课表、进心脑的“四进”活动,为全市小学一年级、中学一年级学生购买4000册学法课本,并作为各中小学校循环教材,确保了中小学生学法全覆盖。

 

    四、强化依法治理,推进“法治当阳”建设纵深发展

 

    一是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各级党委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意识和能力普遍提高,领导方式趋于科学合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工作、促进发展成为各级党委依法执政的基本手段。

    (一)建立并落实了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制度,把部门的一切事务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让群众参政议政。

    (二)建立并落实了任前公示、离任审计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

    (三)建立并落实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制度,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通过有组织、有计划、有监督的制度化管理,各级领导干部逐步克服了重经济轻法制,重政策轻法律,重“人治”轻“法治”的局面,切实提高了各级干部的法治意识。

 

    二是依法行政水平和公信力显著提升

    法律成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规范高效、公正透明、监督有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监督体制比较健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能力和水平被社会认可,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法治宜昌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大力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开展“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活动。

    (三)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制审查制度,凡政府出台的文件全部经法制办把关认真落实“执法四制”,积极开展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主题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在推行依法行政过程中坚持“五化”:即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确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检查经常化、执法监督具体化。市政府在招商引资以及房屋征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以及对社会各项管理等活动中,认真倾听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律师或专家库专家意见,坚持科学决策,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司法机关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基本要求,坚持公正廉洁司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得到普遍认同和有效落实,队伍教育培训、执法管理、内外监督机制比较完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执法机关的满意率稳步提高。

    (一)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关键环节,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二)进一步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所务公开,真正体现“司法为民”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建立了院长、检察长和局长轮流接待日制度,设置征求意见箱和举报箱。每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公、检、法进行公开评议,聘请监督员,对审判、检务、警务进行全方位监督,市委政法委每年对公检法案件质量进行评查,确保案件质量,维护司法公正,把公正司法的要求落实到惩罚犯罪、保障人权、制裁违法、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全过程。

    (三)加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打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司法队伍。

    (四)加大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矛盾纠纷。市法院积极采取缓、减、免交诉费等措施保障困难当事人和弱势群体行使诉权,每年达20余万元。市司法局法律服务机构每年为困难当事人和弱势群体办理各类法律援助事务900余件,实施法律援助150余件。(湖北省当阳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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