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12•4”】新昌县司法局“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掀起普法新高潮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2年12月5日讯   2012年12月4日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纪念日,也是第12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司法局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的主题,多措并举,积极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12•4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由县司法局组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148法律援助中心、大调解服务中心、公证处等部门,会同妇联、消防大队、水务集团等单位,在县大调解服务中心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日”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主题,大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六五”普法规划。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并展出了30多块法制宣传图板,内容涉及《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刑法》、《物权法》、《代表法》、《浙江省财政支农慧农政策》、《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浙江省“六五”普法规划》、《兵役法》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活动邀请了新昌电视台、新昌报社作采访报道,吸引了众多市民群众围观咨询,共计发放“六五”普法宣传年历画1000多张、法制宣传环保袋700多份、宣传册3000多册。同时,全县16个乡镇街道司法所法制宣传活动亦有声有色。据悉,在12月4日当天,全县共开展了法律咨询服务活动12场次,法制宣传讲座3场次,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4场次,收到了较好的普法效果。 
    二是组织开展全县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本次考试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以全国统编发行的《“六五”普法学法用法读本》为内容,主要涉及宪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强制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考试题型以单选、多选和判断题为主,共计100题。同时,县普法办将此次考试成绩纳入干部教育学分管理体系,进一步增强全县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是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家庭教育”专题法制宣传讲座。县司法局以“全国交通安全日”、“家庭教育宣传道德月”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县普法讲师团讲师到各个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企业等开展普法宣传讲座。通过派发法制宣传手册,张贴法制宣传漫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截至目前,已开展普法讲座26场次。 
    四是组织开展“基层普法在行动”活动。通过与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配合,发挥基层组织的普法积极性。组织各联系村干部在“周三下村日”期间,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广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等。利用浙江省农民信箱,向全县各村两委干部和部分村民群众发送法制短信。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组织村民收看《法制宣传教育》直播节目,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同时,县司法局还利用社区矫正监管平台系统,定期向每位社区矫正人员发送法制短信,进一步拓宽法制宣传途径。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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