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防结合保社会稳定 务实创新促经济发展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社旗县普法网
  县司法局是全县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工作的主要配合单位之一,做出的成绩是十分突出的。作为一个63万人口的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农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基层矛盾纠纷常见。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在参与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专项斗争,取得了很大成绩,形成了特色经验。   
    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旨在构建社会和谐稳定,重在打击犯罪教育国民,起到“打、防、教、管、建”五个方面的作用。司法行政系统具有多兵种多层次的优势,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帮教安置等项工作,在以上五个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打”就是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犯罪;  “防”就是预防犯罪。法制宣传敦促罪犯投案自首,人民调解预防犯罪,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基层工作协助打防等。人民调解工作发挥着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县、乡、村、组、户五级民调网络和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服务社会,调解预防了许多矛盾纠纷进一步发展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教”就是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公务员、农民、农民工、青少年、行政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全体社会公民进行法律素质教育,营造学法、用法、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良好环境。  “管”就是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教育,让他们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尽可能减少社会的对立面。  “建”就是构建完善基层司法行政系统在群防、群治、治安防范、纠纷排调、系统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排头兵作用。
    今年6月中旬,笔者深入到县司法局和l5个基层司法所,对近三年来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参与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感受到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工作务实创新,致力于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的成绩。
    一、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五个一”措施促公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
    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对于预防社会矛盾纠纷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形成安定团结和谐稳定的局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是为和谐社会建设培养具有法律素质的公民。二是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文化环境。三是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必要的法制
保障条件。
    近三年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基层司法所、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大力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的法制宣传活动,以宣传刑法、刑诉法、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为重点,印发了近十万份的宣传单和三万本法律知识书册,在全县243个行政村广泛普及“五个一”普法宣传措施。即:每个行政村有一支普法宣传队,有一所法制培训学校,有一块普法宣传栏,有一处法律知识图书室,每月向广大农户发一份法制宣传资料。止目前,全县已有80%的村落实了“五个一”普法宣传措施。并在全县举办法制春联普法宣传墙、普法文艺宣传队、青少年法制讲座、影视普法宣传等活动。这些群众喜闻乐见、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教育形式,使广大公务员、农民、农民工、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得到了明显提高。初步统计,近三年来,举办法制讲座108场次,沿街宣传摆放法制宣传展版1036块,发放宣传资料18万余份,开展法制文艺演出6场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9次,受教育群众达30余万人次。强大的法制宣传活动,营造了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的高压态势,有力地遏制了犯罪,共收到群众举报信息336件次,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14人。
    二、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十户联调”消除社会隐患取得了显著成效
    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对于减少社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全县现有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243个,乡级调委会15个,企业调委会3个,有人民调解员近万人。近三年来,县司法局和各乡司法所、法律服务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工作职能,紧紧围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这个中心,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仅在2008年专项斗争中,就先后启动县、乡、村、组、户五级民调网络,开展了2次大规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排查调处各类纠纷3453件,调解成功3408件,调成率为98%,防止纠纷激化案件l6件,有效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在实际工作中,县司法局结合县情、乡情、民情,首创了“十户联调”防控机制,巩固完善了“五级"民间纠纷排查调处网络。  “十户联调”即:在村民中,每十户推选出一名懂法律知识,受群众信任,热心为大家服务的明白人,负责相邻十户的法制宣传、矛盾互调、困难互帮工作。这条经验得到了市政法委杜守富副主任的一致赞誉,并倡议在全市推广。县司法局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筹措一万元,印制民调工作记录表、回访记录薄及民调工作制度,免费发到各司法所,组织基层工作的同志深入到l5个司法所检查督导,传授业务知识。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构建了四大机制。一是矛盾纠纷予警机制。二是矛盾纠纷信息机制。三是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四是矛盾
纠纷快速调解机制。实现了乡有调解庭,村有调解室的目标。兴隆司法所创出了对村民调员百分制考核办法,以考核得分情况发给民调员误工补贴;朱集镇创出了村村互查工作机制;饶良镇开展“专项斗争矛盾纠纷集中排查会战”;苗店镇创造了人民调解案件协议审核制度等等,这些由人民调解员在实践中改革创造和总结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为人民调解工作注入了活力完善发展了新时期的“东方之花”,夯实了民调工作基础,推动了民调工作走向新时代。司法所长徐海舟、李国栋分别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司法所长刘潇获得了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荣誉,副局长孙福增获得了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三、拓展法律服务渠道,二原则促进经济发展
    法律服务,包括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这些职能在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中具有缓解、消除各种矛盾,维护正常的法律、经济、社会秩序、堵塞漏洞、预防犯罪、减少治安隐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重要作用。在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中,司法局围绕快审,快结案方针,组织成立了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法律服务团,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出发,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切实加强为当事人的辩护工作。在近三年的打盗抢专项斗争中,共办理各类案件36件,其中刑事案件5件,无出现一件拖延审判、损害法律和社会公德的情况,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赞誉。公证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保障作用。近年来,在全县开展了建筑工程、政府采购招投标、宅基地转让、婚前财产、继承瞻仰、城市拆迁等热点事项的公证。2008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350件,这些与社会稳定息息相关的公证事务,有效预防和消除了大量矛盾和纠纷发生,受到了县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信赖和赞誉。法律援助工作为社会弱者打官司不差钱奠定了物质基础。2008年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190件,其中办理打盗抢案件8起,为农民工追讨工资5起,其中为城郊乡王新合等23位群体农民工讨要工资22万多元,依法帮助越来越多的弱势群众维护公平、公正、合法权益,为他们送去了党和政府的福音。
    四、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四项职能降低重新犯罪率
    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安置和继续帮教是巩固改造成果,防止其流入社会重新犯罪的重要环节。县司法局充分发挥“纽带、中转、监控、帮教”四项重要职能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对刑解人员进行帮教安置,使我县的刑解人员重新犯罪率一直保持全市最低水平。在2008年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中,司法局组织各乡镇司法所对五年来的回归人员进行排查清理活动,排查出思想不稳定,工作无着落,生活无保障,有重新犯罪可能的11名回归人员,组织专门人员及时进行帮教活动,稳定思想,与村委会沟通解决口粮田,与民政部门洽谈给予困难救济,使他们思想稳定有奔头,安居乐业有饭吃,拥护党,感恩社会,不再重新犯罪。朱集镇司法所与各村委签订了帮教责任书;苗店镇司法所成立了帮教回访小组,每年2次对回归人员进行家访,教他们学习法律知识,帮他们学会自强创业,让他们学会重新做人,实现了全镇无一重新犯罪的好经验。为实现社会治安明显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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