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3年4月2日讯 通讯员胡锦波报道 2012年,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成功获得一块沉甸甸的金字招牌——全国法治县创建先进单位。这一国家级殊荣,是铜鼓县全力推进依法治县,创建小康家园迈出坚实步伐的可喜成果。
近年来,铜鼓县确立“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民生为第一责任,以法治为第一保障”的执政理念,紧紧围绕法治县创建这一主题,健全组织,完善机制,夯实基础,整合资源,构筑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的普法工作新格局,扎实推进“法治铜鼓”创建活动。
健全机制,强化督查。铜鼓县于2009年启动“法治铜鼓”创建工作,成立法治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创建“法治铜鼓”实施方案,各乡镇、各单位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具体贯彻意见和配套文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一府两院’执法主体、政协民主监督、全民共同参与”的法治创建工作机制。为强力推进创建工作有序开展,铜鼓县每年拟定一个工作要点、召开一次工作部署会议、组织一次考核、开展一次人大政协审议或视察活动,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有的形成提案,责成有关单位反馈。同时,每年2次对各部门单位法治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齐抓共管,全民参与。铜鼓县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健全决策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审核报备制度,着力规范依法决策、行政执法等权力,把政府行为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各执法部门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紧密结合各自业务特点的工作实际,各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着力提高学法、用法、用法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取得新成效。同时,铜鼓县积极探索预防、调处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机制,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联动机制,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排查矛盾纠纷7566件,调处成功率达99%。
创新载体,拓宽阵地。为提高干部法律意识,县委组织部与普法办联合举办“星期六课堂”,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一月一次的法制宣讲辅导,组织讲师团成员不定期参加到三都镇开展的“周一大课堂”、带溪乡开展的“周二讲坛”当中。同时,铜鼓县将法治县创建工作与“五五”、“六五”普法,“法律六进”等活动相结合,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为拓宽法律宣传阵地建设,组建“三团两队”,即普法讲师团、法律服务团、律师顾问团和法律志愿者队伍、法治文艺宣传队伍,使普法工作从城市拓宽至农村,在全县开展普法“八个一”活动:“一台”即铜鼓电视台开设《身边说法》栏目、“一网”即铜鼓县普法网、“一报”即今日铜鼓报开设专题专栏、“一团”即普法讲师团进村宣讲、“一室”即村级法律图书室、“一队”即法制宣传文艺队、“一屏”即户外电子显示屏、“一书”即普法千字文,切实把普法教育建成“为民所想、为民所学、为民所用”的利民、惠民、安民工程。
典型示范,延伸触角。铜鼓县积极探索和推广以村为单位的“综治、法治、自治”三位一体的创安模式,把法治创建的触角延伸到村组。同时,在全县大力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取得成效,永宁镇坪田村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高桥乡花山村、棋坪镇丰坦村获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铜鼓县每年表彰一次学法、守法、用法、护法先进典型,以“学法用法示范村”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用制度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养成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农村问题的习惯,不断提升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