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司法局积极谋划认真做好“三改一拆”配合工作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3年4月3日讯    通讯员毛志英报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三改一拆”三年行动动员会精神,积极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全力配合江山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确保“三改一拆”工作顺利推进,近来,浙江省江山市司法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三改一拆”配合工作和明确执业活动注意事项的通知》,对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在配合“三改一拆”工作上做了具体部署。

    统一思想认识,树立大局观念

    “三改一拆” (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是今年浙江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也是市委、市政府优化城市环境、改善城乡面貌,加快推进“幸福江山”建设的专项行动。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全体法律服务人员认真学习省、衢州市和江山市有关“三改一拆”工作的文件,统一思想认识,正确领会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熟练掌握相关政策性规定;全体法律服务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中心、服从大局的观念,认真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神圣职责,注重法律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各单位负责人、共产党员要以身作则,为其他法律服务人员树立“讲政治、识大局、尽责任”的榜样。

    开展法律宣传,正确引导群众

    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结合日常工作,围绕“三改一拆”,积极开展《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水法》、《城乡规划法》、《文物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等为重点内容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引导群众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江山市“三改一拆”工作。

    发挥专业优势,当好法律助手

    全体法律服务人员特别是担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基层组织法律顾问的律师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研究和总结“三改一拆”工作中的典型案例,积极向顾问单位领导提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法律意见和合理化建议;要认真配合、协助市政府、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深入工作现场,做好“三改一拆”对象的法制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及时、依法、妥善地解决“三改一拆”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和其它法律问题;公证处要根据“三改一拆”工作的需要,及时、认真地办理相关证据保全公证,积极配合“三改一拆”工作顺利推进。

    同时,《通知》对全体法律服务人员的日常执业活动提出了以下注意事项:

    (一)自觉遵守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严守执业纪律。

    (二)严格执行《江山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重大敏感性案件的工作意见》中规定的相关制度。

    (三)接受当事人委托参与纠纷调处之前应当向市司法局报告,并事先通知组织纠纷调处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

    (四)在参与纠纷调处时,应当积极支持配合纠纷调处工作,不得为当事人出馊主意、坏主意,引起矛盾激化。

    (五)当事人要求代理的民事诉讼案件属于亲属之间纠纷的,应当劝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或法律服务人员调解的方式解决,力促纠纷双方和解。

    (六)明知当事人要求代理的民事诉讼案件没有可能兑现利益诉求的,不得鼓动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应当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以免扩大当事人的经济损失。 (浙江省江山市司法局法管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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