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即将结束,从2011年开始,随着“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和“六五”普法的启动,法制宣传工作将开始新的历程。“六五”普法如何搞?这是摆在我们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面前一个重大的课题。通过对“五五”普法工作的回顾,从中探寻发现存在的问题,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一些思考。
一、“五五”普法的成功经验
“五五”普法以来,我区不断拓展普法新阵地和新形式,逐步形成了法制宣传传统与创新相结合,知识灌输与观念养成并重的格局,因时循变,因地制宜,打造亮点品牌,弘扬法治文化,“五五”普法特色鲜明。
(一)依形造势,依势造景,法治文化蓬勃发展。2008年下半年,我们“借势”引潮河风光带建设打造法治文化广场,将法制元素纳入风光带建设,投资四百多万元成功打造出高品位的法治文化广场。2009年,结合新消防法的颁布实施,在市消防支队的支持下,建成望月路消防法治文化街。时至今日,全区各镇、街道利用基础设施改造、新农村建设等良机,推动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杭集镇新生村打造农民法治文化广场,杨庙镇积极打造全新的法制宣传园,蒋王街道何桥村、余林村建成法治广场,邗上街道打造望月路电子普法一条街,瓜洲镇、槐泗镇打造法制宣传一条街,方巷、公道、沙头、杨寿等镇打造集公益性法制宣传广告、法制宣传长廊为一体的法制宣传一条路;“普法墙头文化”遍布乡村,形成了具有邗江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景观。
(二)发扬传统,开拓创新,普法形式丰富多彩。在一月一法、领导干部学法笔记本、法制宣传栏、村(社区)法制学校等传统做法的基础上,我区广泛运用网络、手机短信、免费电话、法制动漫、报刊、广播、电视进行法制宣传。建成“邗江普法网”和普法QQ群,开通800免费普法热线,定期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发送普法短信,与《扬州日报》等媒体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等,突破普法在时间、空间方面的局限,为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更广阔的平台。
(三)政府导演,部门唱戏,普法工作成效明显。“五五”期间,我区专门制定下发《邗江区法制宣传教育任务分解表》,将普法的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了每一个成员单位。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利用各种纪念日群众参与率高、社会关注度高的有利条件,组织法律咨询、送法下乡、法治影片展映等宣传活动,受到社会群众的欢迎。2009年,我区会同市司法局共同承办了省“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启动仪式。在全省组织法制文艺调演中,区司法局、文体局、公安局、地税局、交通局等部门通力协作,《税官之家》、《剑胆琴心女法官》、《晨练趣话》、《都是鸭子惹的祸》等节目深受居民百姓的喜爱。
二、“五五”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五”普法把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推向了一个新的高潮,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从考核验收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归纳起来,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责任落实不够。普法工作还存在不平衡性,少数部门对“五五”普法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组织协调以及对基层指导帮助不及时。有的还存在互相推诿、扯皮现象。
二是普法宣传针对性、有效性有待提高。有的活动看起来声势较大,但流于形式;有的手段针对性不强;有的内容不够丰富,重点不突出,缺乏系统性。
三是普法宣传还存在难点和盲区。农村普法力量薄弱,普法工作难以有效开展。流动人口、无业人员、失学青少年的普法还没有完全到位。中小企业,特别是私营业主的普法工作有待加强。在“五五”普法考核中,我们发现,有的镇(街道)甚至拿不出1个可看的企业,就是抽查到的企业也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说,没有学法计划,企业经管人员、职工普法活动时间得不到有效的保证。
三、创新“六五”普法工作的思考
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目标看,我国的法治之路已经开始,这就决定了普法工作任重道远。“六五”普法教育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展的新一轮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我们认为,正视“五五”普法中存在的问题,把握好“六五”普法的基本原则和工作重点,把握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则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一)明确一个目标,努力实现“六五”普法工作理念的突破。
要高起点谋划“六五”普法,首先就要在继承和弘扬的基础上,实现普法工作理念上的创新和突破。在普法理念上,有别于“五五”,“六五”要实现从注重法律知识的普及向注重法治精神、法治意识的培养转变。经过五个五年全民普法教育,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的积累已经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普法工作一直存在一个误区,这就是我们一直过分注重法律知识的普及而轻法治精神的引导,特别是宪法至上、法律至上观念的培育,当前法治建设一个最大的障碍就是:广大公民不是不懂法、不知法,而是法律没有权威,遇到问题不是找法,而是首先想到权力。因此,我们觉得“六五”普法一个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加强公民法治意识、法治精神的培养。具体而言,我们要特别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广大青少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育和培养,从根本和源头上让他们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
(二)坚持两个创新,大力增强“六五”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形式创新,是新一轮普法工作的活力所在。传统的法制宣传形式,当然需要继承和发扬,但也因手段单一、工作不够深入,搞形式主义等原因,已不能适应新一轮普法需要,更应进一步创新普法形式。如何创新,我觉得必须实行法治文化引领。法治文化的重要性前面已经说到,它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能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渗透力、感染力、融合力和引导力,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六五”普法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搞好普法形式的创新工作:一是发挥现代大众传媒作用。报刊、电视、广播要继续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网络、博客、QQ群、短信、手机报已成为新兴信息传播载体,普法工作要有效利用好这些工具。同时,户外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公交移动TV等新型广告传媒也将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二是打造遍布城乡的法制宣传阵地。在原有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建设各种法治主题广场、长廊、街区,推进农民法律图书角建设,培植更多的基层法治文化典型,重点打造一批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典型。三是开展群众广泛参与的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群众法治文艺活动,创作一批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文艺作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知识竞赛、征文、演讲等活动,提高群众的参与度。继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六进”活动,把群众的法律需求送到群众身边。
创新载体,是新一轮普法工作的重要抓手。法治实践是普法工作目的,当前正在进行的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和民主法治村(社区)等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是促进和深化普法工作的有效载体。实践也证明,这些载体是推进普法工作走向深入的重要抓手。因此,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创新载体,开展各种层面、各种类型的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广泛组织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法治校园、法治市场创建以及法治事件、法治人物评比等活动,实现法制宣传的政府引导和群众参与的良性互动,不断提升法制宣传的实效性。
(三)打造三类阵地,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引领。
法治文化,是指与法治国家相适应的,融住在人们心底和行为方式的法治意识、法治原则、法治精神及价值追求。首先,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灵魂”,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其次,是对五个五年普法的继承、弘扬和升华。再次,它是进一步提升我区普法水平的客观需要,是推进法治邗江、文明邗江、幸福邗江建设的迫切要求。因此,“六五”普法的规划要以法治文化建设为引领,以“推进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邗江”为目标,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实践活动,把法治文化融入大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中,渗透到企业文化、社区文化、乡村文化、校园文化、行业文化、地域文化等文化建设当中,努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产品和法治文化品牌,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引导功能,营造崇尚法律、信仰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邗江特点的法治文化,为“三个邗江”建设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
“六五”普法期间,要着重打造三类阵地,培植新的基层法治文化亮点。一是依托完中,分沿江片、北山片打造“青少年法制教育展馆”,组织青少年集中进行学法观摩;二是在企业密集地区,设立“职工法制教育基地”,通过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职工法律知识教育和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企业职工法律素质;三是建立大学生村官法制教育中心,作为大学生村官对农民(市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实践基地。
(四)完善四项机制,保障“六五”普法顺利启动
机制创新是新一轮普法工作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要实现普法工作的创新,建立一个长效的工作机制至关重要。一是领导机制创新。在二十多年的普法工作实践中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迫切需要推进工作机制的创新。鉴于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以及普法工作的指导性、协调性特点,可以建立党委领导下的普法办公室,单独列编,设立专职副主任,吸收专业人员,与司法局合署办公,专门从事法制宣传工作,以便于统领和和协调地方普法工作。(类似于依法治区办公室)。二是健全责任机制。建立普法工作责任制,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年初分解工作任务,健全指导督查,建立普法工作述职制度,定期进行考核评议。三是创新考评机制。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领导班子政绩考评,一级考一级,从而调动各级领导抓普法的积极性。制定科学的普法评估体系,对普法各项工作进行量化,使普法工作从软指标变成硬指标。引入专业社会调查机构,对普法工作的各项指标进行客观的调查考评,真正体现普法工作实际成效。四是完善保障机制。着手研究政府拨款与市场运作、产业化发展和社会赞助相结合的筹措普法经费的新模式,探索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如将法制教育培训、图书发行、音像制品、媒体宣传和大型宣传活动按照市场化、产业化的模式运作,努力做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如通过出让冠名权和刊登广告等形式,使法制宣传与企业形象宣传有机结合,调动企业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