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3年2月8日讯 通讯员董志军 周兴贵报道 日前,司法部、民政部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郑村镇侯村村颁发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证书和匾牌。该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的获得,将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不断推进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进程,推进全县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开展,为建设“三晋十强县”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文件精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沁水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积极稳妥地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通过制定工作方案,选择试点村,部署落实创建任务,积极探索“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形式和途径,切实加强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通过完善民主自治机制,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综合治理保障措施,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奠定了坚实基础。其中郑村镇侯村村按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九条标准,积极探索村级管理的新路子,始终坚持“四个民主”,深入开展法制教育,规范村级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村容整洁,村民富裕,走在了全县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