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广泛开展“四型”普法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3年3月1日讯    通讯员苏小芳报道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根据新形势下普法工作的热点和难点,创新普法方式,开展固定型、流动型、辐射型、集中型普法,形成了覆盖全区上下的立体型普法网络。 
    一是固定型普法。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载体,建成海沧法治公园、新阳进城务工人员法制休闲苑、海沧实验中学青少年综合性法制教育基地和东孚中心小学法制基地,并使之成为海沧区法治建设中长期稳定的普法阵地。 
    二是流动型普法。以普法宣传车和新成立的海沧区法制文艺宣传队为龙头,根据各个时期普法工作重点出动普法宣传车进行针对性宣传,组织法制文艺宣传队进村表演,利用各种贴近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流动型普法活动。 
    三是辐射型普法。以实物载体和网络载体为平台,精心编撰《以案说法》系列丛书,创办、升级《法治海沧》专刊,印制《法治海沧》宣传册,拍摄《法治海沧》宣传片,开通法治官方微博,开通普法短信平台,优化升级海沧司法行政网,积极筹建“电子法律服务超市”等开展辐射型普法。 
    四是集中型普法。通过组织集中型宣传,力求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以“机关法制讲堂”、“法制第二课堂”、“法制夜市”及其他法制宣传活动为契机,2012年全区共开展71场次法制宣传活动,参与人数达2000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近25000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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