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3年3月8日讯 通讯员缪崇文报道 2013年1月31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表扬2006—2010年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川委[2013]41号),江安县被表彰为全省“五五”普法先进县。
江安县的“五五”普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求实创新、与时俱进,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通过深入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全县共组织开展了巡回法律宣讲120余场,组织开展“法律六进”和“送法下乡”活动85场,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12000余人次,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诚信守法企业”的创建活动。使全县公民的法律素质、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政府及其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活动扎实深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走在了全省、全市的前列。
目前,江安县正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扎实开展深化法治年活动和“法治江安”建设,全面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向纵深发展,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迈上新的更高水平。 (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