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3年3月18日讯 通讯员夏华玲报道 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切实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3日上午,由山东省滨州市消费者协会牵头,滨州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市质监局、市住建局等二十多家单位联合在滨州市影剧院广场举办了滨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
宣传志愿者向群众发放法制宣传资料
律师志愿者向群众发放法制宣传资料
公证服务志愿者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活动中,滨州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组织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组成法律宣传志愿队,现场设立了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点,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志愿者积极向过往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食品安全法》、《法律援助条例》、《如何办理公证》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000余份,并向群众讲解了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知识,热情及时地回答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240余人次,受到群众热烈欢迎。参加活动的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还对本单位缴获的伪劣产品、香烟、食用油、饮料等进行了真假商品辨别、如何使用消防灭火器等现场演示,并向咨询群众耐心地讲解了购买到假货之后怎么办、假冒伪劣产品对自己造成侵权时如何处理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吸引了大量群众前来咨询,现场参观咨询群众络绎不绝,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提高了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督促生产经营者重视保护消费者权利,促进社会关心、支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山东省滨州市普法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