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3年3月22日讯 通讯员陈欣报道 3月15日,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司法局召开了“2013社区矫正联席会”。布尔津县政法委、公、检、法及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管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共计30人参加了联席会。
社区矫正工作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布尔津县司法局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召开联席会议的目的就是联系社区矫正各成员单位,形成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此次联席会上布尔津县司法局局长乌木尔江作了2012年社区矫正工作报告,检察院通报社区矫正督查情况。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共同探讨了今后一个时期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新要求及新任务,为今年社区矫正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