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开展“阳光执行日”集中执行现场会(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3年5月7日讯  通讯员黄明超报道   4月25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在该院一楼科技大法庭开展阳光执行现场会,现场会邀请地区中院执行局,人大、政协、政法委、检察院等相关领导以及各部分法院执行局干警及案件被执行人参加。 

 


    该院党组书记针对此次现场会谈到:开展这次“阳光执行日”集中执行现场会,是为了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有效途径,也为了让大众了解法院执行工作,教育、引导人民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阳光执行日”顾名思义就是把我们的执行工作在阳光下进行,把我们的执行流程和执行管理无障碍的向社会公开,避免执行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和法官的执行不作为。 
    该院实施的“阳光执行”涵盖了执行的全过程,从执行立案到采取强制措施直至案件执行完毕,全程向当事人公开,接受当事人的监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实行第一时间内案件承办人与申请执行人谈话制。要求承办人告知执行风险,向当事人了解所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及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将拟采取的执行措施一并告知申请执行人,随时接受当事人的监督。案件执行当中,实行执行的全过程公开制度。执行财产调查、执行程序、采取的强制措施、执行款的支付情况全部公开,还实行执行回告制度,由当事人签字后随案附卷。把整个执行过程向当事人公开,使案件的执行全程接受当事人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的误解。案件执行完毕后,每案均要向当事人发放执行明白卡和执行标的支付明细卡,将执行结果向当事人公开,并由当事人签字后入卷备查。 
    据悉,当日在受邀人员的共同监督下开展了5件案件的执行程序,该院分管执行工作纪检组长谈到:“阳光执行日”是对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执行行为,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执行公正的有益探索,也是寻求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大胆尝试,布尔津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不断寻找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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