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暨“土地日”宣传进社区活动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3年6月27日讯   通讯员高丽报道    为进一步普及2013年1月1日施行的《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6月25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在乌达区新达街道办事处的新达社区集贸中心开展了《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暨纪念全国第23个“土地日”宣传活动。 
    今年“土地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珍惜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活动期间,宣传人员身披绶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和咨询等形式进行宣传。向过往群众发放了《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社区法律知识手册1000余本,法律知识宣传手袋2000余个,《法治乌海文摘》200余册,为80余人提供了咨询服务,使3000余名群众接受了宣传教育。 
    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和土地资源忧患意识,受到了群众的欢迎,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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