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3年7月8日讯 通讯员尹爱华 刘香成报道 “六五”普法以来,山东省海阳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海阳市“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市规划,坚持以宪法宣传为核心,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目标,突出重点,分类施教,有效提升了全社会各阶层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社会法治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第一,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党委中心组和领导干部学法日、法制讲座、培训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六五”普法以来,共举办科级以上干部法制讲座3次,举办科级干部脱产轮训班4期,2012年12月组织全市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省、市统一组织的普法考试。
第二,坚持公务人员学法用法规范化。一是市里统一组织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2011年以来,共组织6期公务员培训,培训人员340名。二是各部门、各单位自行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公务员的普法学习,每年不少于40小时。
第三,坚持青少年法制教育经常化。突出青少年这个普法重点,狠抓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委、综治办、司法部《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各级学校都结合教学制定了法制教育计划,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利用各种形式搞好在校生的法制教育。中小学校全部聘请了校外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定期到校讲法德素养教育课,教育内容突出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价值理念和以青少年维权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六五”普法以来,教育主管部门狠抓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核、经费“六落实”,初步形成了以课堂教育为主,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
第四,坚持企业经营管理者法制教育实用化。组织法官、律师、公证员骨干组成讲师团,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了二期集中教育培训,主要宣讲了《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以及与WTO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引导企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既保障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此外,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每年组织企业积极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安全生产月等法制宣传活动和“法律六进”等活动。
第五,坚持村干部和农民普法教育常态化。每年3至4月份,组织市人口和计生局、市工商局、团市委等10多家单位联合开展“真情送服务,建设新农村”法制宣传活动。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期间,充分利用广播、墙报、黑板报、宣传窗、宣传栏等各类宣传阵地,深入宣传“一法两办法”等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每年对农村干部分批进行法律知识集中培训。主要内容涉及国土资源常用法律法规、城镇规划常用法律法规、民主法治建设常识、农村相关法律问题解答等。每年各镇(区、街道)利用正月秧歌汇演等时机,采用“文艺搭台、普法唱戏”的形式,紧扣宪法、环保法、食品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计划生育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编写了小品、歌舞、戏曲等节目,串乡入户到全市镇村进行巡回演出,大大提高了农民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山东省烟台市普法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