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南渡镇提出代表视察要求 看重质量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3年7月26日讯通讯员何明 韦镇报道  代表视察是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内容,也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为了避免视察流于形式,广西省岑溪市南渡镇针对视察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科学确定视察内容。镇人大主席团要重点科学、合理地选择好视察内容,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视察: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通过的决议和宪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执行情况;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 “热点”、“难点”问题;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职能发挥情况、队伍建设情况和人民群众要求视察或单位邀请视察的情况等,坚持“先大后小、先急后缓、先特殊后一般”的原则,科学安排视察活动。   

 

    二是改进创新视察活动。改进和创新视察活动,是增强代表视察效果的重要环节。镇人大主席团在视察中要做到三个改进和创新:一是改进集中视察方式。镇人大主席团在组织集中视察时要根据代表分区情况,按照“易精不易多”的原则,认真搞好代表分组,科学确定人数;同时一改过去只听汇报而不到实地查看的做法,要求代表视察时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等形式,实际了解情况。二是适时组织小型、多样的专题视察。充分发挥专题视察代表人数少,问题针对性强,便于深入实际解决问题的优势。同时,要求人大代表进行持证视察。三是要求人大代表本人注意改进视察作风,广泛接触群众,多方听取意见。  

 

    三是合理安排视察次数。按照《代表法》的规定,代表每年进行视察工作不少于2次,但是要改变过去将视察次数作为代表小组年底评先的硬性条件,力争做到视察活动“少而精”,重质不重量,确保视察活动的质量。 

    四是注重跟踪监督。为了提高视察活动效果,主席团每次视察结束都要求各个代表小组书写视察报告,同时严格交办程序,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和跟踪督办。 

    到目前为止,该镇人大主席团已组织视察活动4次,解决热难点问题15个,帮助群众搞好项目65项,督办议案21件,体现了视察效果,同时也树立了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广西省岑溪市南渡镇政府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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