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曾几何时,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有多少英雄豪杰因成就了一番大业而名垂青史,又有多少文人墨客在人类文明的星河里至今还熠熠生辉。而那些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的人们,他们也以不平凡的事迹和精神打动和激励着无数的人,正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谱写着他们精彩的人生。为此,本频道特推出《平凡岗位·精彩人生》系列报道,欢迎投稿。——
司法战线前沿的哨兵
——记邳州市司法局官湖司法所所长闫荣芳
本网2013年8月8日讯 通讯员陆德前报道 她倾注自己所有智慧铸造起中国司法基层建设事业的坚强堡垒,她尽心尽责完成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她所带领的司法所先后被国家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江苏省规范司法所”、“徐州市基层基础建设一级司法所”、“徐州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她自己也被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等各级机关部门誉为“维稳能手”,她就是江苏省邳州市司法局官湖司法所所长闫荣芳。
1996年,闫荣芳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邳州市官湖镇司法所工作,从单纯的象牙塔进入到基层工作的最前沿,闫荣芳每天都在和村民、社区矫正对象打交道,巨大的落差着实让她难以接受,特别是面对着争吵得面红耳赤的村民,她往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那时,如果村民们越吵越烈、越闹越缰,问题得不到解决,那么将意味着基层司法调解工作的失败。于是,闫荣芳逼迫自己迈出了第一步,倾听、沟通、判断、调处……渐渐的,这个文弱的姑娘成了村民们的“贴心人”。
“她对工作比较热情,处理起工作是绝对不含糊的。”官湖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卢增勤说。
她到官湖司法所工作一干就是15个年头。这15年来,闫荣芳巾帼不让须眉,不仅从一名普通的调解员成长为独挡一面的所长,而且在她的带领下,官湖司法所赢得了一项又一项的荣誉。
官湖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柳现春说:“她在调解中很细心,面对各种类型的纠纷,总能够抓住一些细节开展调解,很得民心。”2009年秋,官湖卫生院发生一起医疗纠纷,一名13个月大的女婴在治疗期间突然死亡。女婴的父亲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一百多名亲属聚集在官湖医院讨要说法。得到消息后,闫荣芳和司法所的其他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了官湖医院。柳现春回忆当时说:“当时出现事故后,当事人全家亲戚朋友都很气愤地赶到医院去了,挂横幅的,又打又骂的,医院根本无法正常工作。”一边是激愤的病患家属、一边是不知所措的医护人员,面对此情此景,闫荣芳没有慌乱,而是有的放矢地展开了调解工作。谁都想象不到平时看起来娇娇小小的她,却很能镇的住场,说话也是铿锵有力的。经过整整12个小时艰苦而细致的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避免了这场医疗矛盾纠纷的进一步激化。类似这样的纠纷,经闫荣芳调解成功的还有很多起。就如她所说的,人民调解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招牌,只有把这副招牌经营好了,才能把其他工作做好,发挥自己应发挥的作用。
身为一名司法所所长,闫荣芳深知调解对于化解双方矛盾的重要性。在调解的过程中,一句话可以说得人家笑,也可以一句话说得人家跳。为了做好这项工作,闫荣芳总结出了一套自己的工作方法。“我们官湖镇的矛盾纠纷比较多,解决纠纷就要‘一提三快’,即提前介入、快调解、快结案、快消除。这样才能及时地避免一些案件当事人对我们产生的不信任感”,闫荣芳说。就是这种提前介入、快调解、快结案、快消除的做法,使司法所受理的每一起纠纷大都化解在了萌芽阶段。
闫荣芳用她的侠骨柔情赢得了“维稳能手”的称号。十几年来,小到家庭纠纷、劳资纠纷,大到企业纷争,闫荣芳参与调处各类纠纷156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18起,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卢增勤说:“遇到矛盾纠纷特别是群众到我们这儿来反映矛盾,我们这边受理之后,紧接着就安排调解员及时介入展开调解,就是为了防止矛盾激化。我到这工作有四年了,没有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一起都没有。”
官湖司法所所处的镇区是邳州市的一个经济重镇,外来人口多,社情十分复杂,为了能及时做到防患于未然,做好普法宣传,闫荣芳和她的同事们举办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从农户家中到学校、企业,都能看到她们忙碌的身影。15年来,一辆破旧的自行车陪伴着闫荣芳走遍了官湖镇的村村落落。
在日常工作中,司法所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那就是社区矫正和帮扶安置工作。社区矫正对象是一个特殊群体,矫正对象大多数是被判处缓刑的服刑人员。如何引导、帮教、感化这个特殊群体,使他们能悔过自新,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闫荣芳在工作实践中,建立了一套独特的管理模式,那就是“以心换心、帮扶相济”。
矫正对象王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在被通知到司法所进行劳动和学习的时候,他却以需要打工为由一直不愿意参加集体劳动和学习。通过走访,闫荣芳了解到他的家境确实窘困,在当年春节的时候,闫荣芳特意为他送去了年货以解燃眉之急。社区矫正对象王某说:“别人看你没有钱都离你远远的,人人都嫌怕,没有人敢帮助你,只有闫所长能想到像我们这样的人。”在闫荣芳的感召下,王某放下思想包袱主动来到所里参加学习,他的转变让闫荣芳感到欣慰。但还有一些矫正对象不能了解她的良苦用心,时常假借各种理由拒不接受管理,对于这样的矫正对象,闫荣芳始终秉承原则,决不为个人私情破坏国家的制度、规定。她说:“我认为严是爱,松才是害,我对他们管理严格,目的也就是让他们从思想上、心理上去认识自己的错误,让他们彻底地悔过自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严格的制度管理下,官湖司法所接收的150多名矫正对象无一名脱管、漏管,无一名重新犯罪。
在帮助这些矫正对象悔过自新的同时,闫荣芳还积极帮助一些家庭困难的矫正对象脱贫致富。在了解到张某会一门电焊技术,想开一家制作铝合金门窗的门市而没有资金的时候,闫荣芳主动提出为他担保在信用社借了2万元钱。“闫所长冒着大风险做这件事,我就认真做吧,多吃点苦、多受点累、多干点活、多挣点钱。”社区矫正对象张某说,“只要努力干,一年能挣3万元,年底就能还上贷款。”如今王某的小生意干的是红红火火,笑容重新回到了他的脸上。
10年前孙某因犯故意伤害罪潜逃,2009年自首后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在孙某参与矫正期间,闫荣芳了解到由于孙某背负着服刑人员的帽子,想在村里承包土地建大棚一直得不到村里人的认可,于是她主动找到了孙某所在村的村支书,最终为孙某签下了7亩大棚的承包权。如今,经济条件好了,孙某不仅找回了失去的自信还深刻反省了自己的过错。
有付出就有回报,官湖司法所近三成矫正对象在帮教下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事业,有的人已经拥有五、六条板材深加工生产线,发展成为远近闻名的大老板。
闫荣芳用她看似柔弱的肩膀为这些曾经失足的人们撑起了一片天空,帮助他们重新找回了生活的方向。其实不仅仅只有这些社区矫正对象,一些弱势群体也曾得到过闫荣芳无私的帮助和支援。
2010年4月,官湖街新华村杨某的母亲被一辆制动不合格的拖拉机运输车撞倒后当场死亡,肇事司机逃之夭夭。闫荣芳得知此事后,主动为受害人家属提供帮助,最终找到肇事司机并追回了6万元赔偿金。村民杨某说:“绝对感谢闫所长,没有她就找不到司机了。”
多年来,闫荣芳先后无偿为弱势群体免费出庭70多次,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15年风雨,15年奔波,闫荣芳靠着一颗赤诚之心,忠诚于党和人民的司法事业,严于律已,任劳任怨,乐于奉献。她是辛苦的,同时也是快乐的,作为一个基层司法所长维护社会稳定是她的工作职责更是终身为之奋斗的目标。以诚心换人心,以党心换民心。在信访群众眼里, 闫荣芳是值得信赖的朋友;在社区矫正对象眼里,她是雪中送炭的亲人;在村民眼里,她是闲不住的“热心肠”;在领导和同事眼里,她是兢兢业业的“工作狂”,正是闫荣芳的点滴工作让她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应当具有的优秀品质——为民解愁、为党分忧。 (江苏省邳州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