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千军昌带领“六五”普法中期工作督导组深入南郑检查督导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3年8月9日讯     通讯员杨茂强报道    8月8日,由省政协副主席千军昌带领省司法厅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志强,省人大代表张永利,省政协委员王超群,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王铭,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副调研员郭建良等成员组成的“六五”普法督导检查组,莅临南郑县检查督导“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工作。

    检查组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雁毅,市司法局局长付德华,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丁继彦,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长牟政京,县长郑永涛、县委副书记赵维君,县司法局党组书记陈兴云、县委依法治县办主任、司法局副局长晏良军等一行陪同下首先前往南郑县湘水镇五里店村视察了农村“庭院式”普法教育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听取该镇党委、政府关于“庭院式”普法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查看“庭院式”普法教育工作期间档案资料,深入该村“陈家坝普法庭院”和群众亲切交谈,对他们在开展“庭院式”普法工作中的好做法和效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了解;到汉中卷烟厂查看了企业“六五”普法中期成果宣传展板和企业开展“法律进企业”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等相关工作资料,参观了烟厂自动化流水线生产车间;在烟厂检查了南郑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观看《南郑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工作专题片》、在南郑县大河坎中学查看了“法律进校园”等工作开展情况,对南郑县“六五”普法中期工作进行了多方位的视察和督导检查。

    省政协副主席千军昌检查组一行,通过实地察看、检查资料、座谈了解等形式,对南郑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交谈中认为南郑县在开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主线,坚持以法制宣传“十个一”工程和“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不断创新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特别是在湘水镇开展的农村“庭院式”普法教育活动,形式新颖,紧贴实际,成效明显,既提高了学法的实用性,又增强群众学法的趣味性。南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和基础工程来抓,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平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新华网陕西频道、西部法制报、汉中日报及汉中电视台记者一并随行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实地采访。 (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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