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广西南丹县司法局吴和青 张美珍
近年来,广西南丹县各级党委、政府坚持因地制宜、顺时而谋,理清思路,典型引路、强力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也取得了一定成绩和经验,赢得了社会的认同,但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下面结合南丹县近几年来开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一些见解。
一、当前南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本状况及存在问题
一个时期以来,由于南丹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使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各种计划、要求得到了认真的贯彻落实;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党务、村务工作规范有序并按时公开;农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教育管理服务模式基本形成;基层民主决策制度和廉政文化工作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崇廉、尚廉、敬廉、守廉之风日益浓厚;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热情不断提高。但是,综观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和问题,其表现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自我约束能力差
由于农村“两委”换届频繁,支部、村委干部三年两头交接变换,这在部分村干中间形成了混时间或得过且过不负责任的思想倾向,加上这些村干大多是农民,由于家里的农活及各种繁锁事务缠身,也就没有多少时间顾及村里工作。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这在一些农村党员干部眼里似乎并不重要,他们认为这些工作实不实、虚不虚的,做与不做一个样,反正对于他们这种社会最底层的干部(无职无权无钱)来说没有多大意义。所以,他们不愿意更多地了解廉政方面的相关规定和知识,从而导致他们在服务群众和开展工作过程中出现不作为或乱作为等现象,缺乏自我约束、自我管控能力。
(二)政策理论水平低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那些有文化、有能力、有本事的农村青壮年或在当地创业,或外出经商、务工,基本上都有了自己的致富途径和发展方向,因而留守在农村的有文化、有能耐的人并不多,这就造成了农村换届选举出来的村干部们文化水平参差不齐的现象。由于这些村干部文化水平不高等原因,致使他们对党的惠民政策理解不深不透不准的现象时常发生,从而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难免存在这样那样的偏差和不到位的情况,引起群众不满或反感,甚至产生矛盾纠纷,给社会安定带来影响。
(三)利益分歧协调难
由于农业、农村、农民的特殊性,在不同地域、民族和农户当中,各种利益冲突时常发生。如常见的土地、山林、水源、牧场、宅基地纠纷等等。一些矛盾纠纷由于产生的时间长,磨擦深,加之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为了各自利益固执己见、互不相让,致使农村基层干部对这些矛盾纠纷很难协调或妥善处理,从而引发群众上访,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四)资金资产管理乱
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由于文化素质低,对集体资产、资金管理业务不熟,加之缺乏“民主集中”的观念,大凡村里事务都由支书或者主任个人说了算,特别是在一些资金问题上,由于收入、支出不及时(或少入、漏入)入账,久而久之便造成收支情况不明,管理混乱而导致“糊涂账”,从而让群众心生疑惑,难以取信于民。
二、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村级是核心。近几年来,南丹县委、县人民政府坚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干部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全面掌握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工作指导。即乡镇党委要发挥承上启下作用,抓好自身和村级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业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自身特点,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大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县乡村三级要成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做到人员、场所、经费、职责、制度落实。县委、县纪委出台《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等措施,建立联席会议、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汇报,深入基层调研,现场解决问题。全县148个行政村(社区)全部配齐廉政信息员和监督员。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乡镇精心实施、村级主动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要以农村基层干部为重点,加强教育培训,严格规范行为,做到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工作扎实、清政廉洁。要在基层干部中广泛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艰苦奋斗、兴村富民”等教育,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影片等活动,树立和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意识;对乡村干部要进行以新农村建设、涉农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等内容的轮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责任意识;要以“乡镇党校”、“乡村干部学习班”等载体,定期召集干部进行交流,互相借鉴和促进;组织部分优秀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乡镇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参观考察、开阔眼界,提高素质和能力;要持续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组织一批具有“教育警示”作用的专场文艺节目,深入乡村、社区巡回演出;要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组织开展唱廉歌、展廉画、贴廉联、辟廉栏等活动;要在全县各乡镇设立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和廉政文艺宣传队,用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营造出“崇廉、尚廉、知廉、守廉”的浓厚氛围。
(三)推进民主管理进程,保障群众决策有权
1、推行民主决策制度。在涉及工程建设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要实行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提议、村“两委”成员商议、党员或党员代表大会审议、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的议事决策制度,并将决策实施过程和结果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
2、创新财务管理模式。在保证集体资金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抓好村级财务的审核和支配管理。一是对经济总量较小的村,只设报账员,由乡镇会计服务中心对其财务进行代管;二是对有经济实力的村,财务由村里统管记账,乡镇审核保管,同时做到定期结算、集中支付;三是对经济实力较强和规模总量较大的村逐步推行网络管理。村级财务收支情况由村级财务管理员按月从网上报乡镇会计服务中心,由其及时监控、审核、定期审计。
3、疏通群众诉求渠道。可与本县报刊、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联合开办“行风热线”,采取“热线追踪”方式,由相关单位领导负责处理群众质疑和投诉,及时解决反映的问题。也可以通过“干部下访”等形式,深入基层与群众直接沟通、交流,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实地为民排忧解难。还可以结合各地农村的不同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办法措施,着力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建立和完善便民服务制度,竭诚为民服务
1、将各级各部门研究制定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制度编印成册,向基层干部群众进行宣传。同时将国家的有关“惠民政策”精选出来,印发到农民手中,使群众能及时掌握和了解,维护自身权益。
2、拓宽信息渠道,通过报刊、电台、网络、微博、微信等形式,使群众直接了解到村里重大决策、财务收支情况、国家惠农政策以及其它相关方面的致富信息。
3、在全县11个乡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将与农民生活生产相关的优抚救济、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宅基地审批等事项纳入中心统一管理,实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在148个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站(点),确定专门代办员,热情为民服务,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
4、建立乡镇矛盾调处中心,及时受理群众邻里纠纷、家庭不和、干群矛盾等问题。切实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镇、疑难纠纷不出县”。
5、坚持开展“红卡”进村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群众中去,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并对困难群众给予相应的扶持和帮助,如向他们提供农药、化肥、种子、地膜等,以缓解他们在春季生产过程中无力购买农资的困难和压力。同时与农户建立起“一对一”帮扶关系,确保每名党员干部年内为联系群众办成1-2件好事。
6、在全面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的基础上,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党和国家的各种惠农政策真正落实到千家万户当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