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引纠纷 耐心调解终获赔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工伤数月 艰难索赔

    2012年12月,沈某来到位于简阳市石盘镇的成资工业园区四川广信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四川润华食品有限公司在建厂房务工,刚刚干了四十几天的活,就发生了意外。2013年1月16日上午沈某因撤钢管架不慎从4米多高的在建办公楼摔下受伤。他先后被送往龙泽区人民医院、金牛区脑外伤等四家医院治疗,花去治疗费用20多万元,而广信建设有限公司在支付了2万余元后,就停止了医疗费的给付,拖欠医院治疗费用20余万元。今年7月金牛区脑外科医院明确告知沈某及其家人,沈某已属下半身瘫痪,继续治疗效果不佳,建议缴齐医疗费用出院。

    面对这样的结论,沈某一家顿时傻了眼,一家四口就指望着他生活,这以后日子怎么过啊?沈某家人多次到四川广信建设有限公司在石盘镇的工程项目部要求给付医疗费并进行赔偿,然而工程项目部却以各种理由搪塞沈某家人。沈某家人万般无奈之下找来数十名亲友将沈某抬至工程项目部,要求给付拖欠医院的医疗费用及工伤赔偿金。工程项目部与沈某家人自行协商三日未果后向石盘派出所报警。

    石盘派出所干警接警后经过两天两夜的调解劝说,沈某家人与工程项目部负责人就赔偿问题上仍无法达成和解,沈某亲友情绪也颇为偏激,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恶性事件。派出所干警向石盘司法所刘永国所长电话求助,得知事件后,刘永国连夜赶往纠纷现场,会同派出所干警开展调解工作。 

释法明理  耐心调解

    调解开始后,刘永国首先向双方当事人阐述了人民调解应遵循的原则,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以工伤赔偿进行调解的前提下,调解工作紧张而有序地展开了。双方争议的第一个焦点在赔偿金的数额上。沈某家属认为沈某家中有老人、孩子,妻子体弱多病,全家老小全指望着他生活,他的受伤不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都给其家人造成很大的伤害,要求一次性补偿200万元。而广信建设方代表则认为这个数额太高了,他们无法接受。对此,刘永国就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工伤赔偿的规定和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同时提醒沈某家人在协商具体赔偿数目的时候要依照法律规定,不能随意要价;作为赔付责任方,也不能随意敷衍。几个多小时过去后,双方仍然不肯让步。

    刘永国与派出所干警决定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法,分别对沈某家人和广信建设方代表讲解《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广信建设方代表说明沈某家上有老下有小,其本人也需要人长期照料,希望公司从人道主义出发,对其给予一定的人性化补偿。而对沈某的家人也讲明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得的赔偿金才能得到法律支持,过多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如果调解不成功,即使走诉讼途径也不能得到法院采信。双方都要互相换位思考,沈某家人要考虑广信建设的经济承受能力,无论赔偿金额是多少,广信建设还必须要有支付能力;广信建设也要考虑家属方目前的心情和日后的困难,只有这样,双方才可能解决问题。经过多次反复,死者家属终于同意将赔偿数额由最初的200万元,减至150万元,最后降至81.8万元,而广信建设也最终接受了这个数额。

平息纠纷 终获赔偿

    赔偿数额确定了,但在赔偿主体问题上又碰上了难题。原来,四川广信建设有限公将工程的劳务派遣部分承包给了钟凯。双方应当如何划分赔偿比例,双方各执己见。钟凯认为自己只是部分承包,平时也不负责项目管理,沈某住院后自己也垫付了一部分医疗费用,自己本身也没有什么钱,因而情绪非常抵触,拒绝赔偿,刘永国通过对其进行思想疏导,讲清法律关系,他态度开始缓和,表示愿意接受并积极配合协商调解处理。经过刘所长苦口婆心地反复劝说,广信建设方同意赔偿80万元,剩余1.8万由钟凯承担。

    最后三方当事人在司法所签定了由广信建设与钟凯联合赔偿沈某工伤赔偿金81.8万元的人民调解协议书,约定15日后(即8月22日)在司法所履行赔付义务。经过一天一夜的艰难调解,这场工伤事故引发的纠纷终于得以平息。  (四川省简阳市司法局供稿)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