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3年9月27日讯 刑释解教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为了矫正其心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就业技能,鼓励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使他们尽快融入社会,乌兰浩特市司法局结合实际,创建“1+2”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模式,即:一个平台(司法局与监狱、劳教所和看守所协作平台)、两个载体(社区帮教、基地安置),努力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综合素质和适应社会能力。
建立与监所的协作平台,确保无缝衔接。根据当前乌兰浩特市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的实际情况,乌市政法委及司法局领导专程到内蒙古监狱管理局东部分局及所辖三所监狱,在看望乌兰浩特籍在押人员的同时积极与东部分局及三所监狱领导共同确定了齐抓共管的衔接管控模式。具体措施包括: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对一般帮教对象在接到监狱、劳教所寄送的《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与监狱、劳教所取得联系,确定核实释放人员姓名、释放时间,并将相关情况告知所辖村、社区和家属,届时社区、家属将其接回;对重点帮教对象或“三无”刑释解教人员,届时司法所或镇、街道协同将其接回。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出所有人接,接出有人管”,努力形成监狱、劳教所、看守所、镇(街道)、司法所、家庭、单位、社区八位一体的衔接工作格局。
全面推进社区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社区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目前,乌兰浩特市从上至下层层组建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专(兼)职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实现了安置帮教工作在全市所有社区全覆盖。在工作中,努力发挥社区、社会志愿者的作用,及时搜集动态信息并将刑释解教人员动态情况及时整理、反馈,为司法所适时针对性的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供基础资料。二是建立动态管控措施。整合社区内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人员和社区居民等人力资源,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动态管控。坚持每年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摸底排查工作,重点采集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信息、帮教表现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有效地防止脱管、漏管,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三是加强动态帮扶服务。社区及时掌握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生活困难,与司法所联动,对他们进行宣讲法律,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对符合救济和办理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协调民政部门及时给予办理救济和社会低保,切实帮助协调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
充分运用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积极推进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全面推动基地发展建设,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搭建快捷平台。去年,在原有设施的基础上,乌市司法局在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增设了培训室和社区矫正心理咨询中心,进一步完善了基地的培训、就业、心理疏导等功能。并通过社区反馈的动态信息和深入监狱和劳教所调查摸底等措施和办法,对有就业意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然后安置在就业基地工作,最大程度地接纳安置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就业,确保就业导向性帮教安置循序运转。(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