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3年10月9日讯 通讯员李斌报道 今年来,江西省安远县在深化平安安远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以“四支队伍”为抓手,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为平安安远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建立“普法讲师团”队伍。从公检法司及相关部门抽调法律知识水平高的人员组成普法讲师团,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进行法律知识巡回宣讲。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普法网络。
二是建立“义务普法员”队伍。以“三送”工作为载体,选聘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法律专业人才及“五老”人员中掌握了一定法律法规知识,具有普法热情人员为义务普法志愿者,打造一支具有一定法制文化素质、乐于助人、自愿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普法志愿者队伍。
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团”队伍。“六五”普法以来,成立了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人员定期为顾问单位服务,经常深入全县乡镇及村组(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
四是建立“法制副校长”队伍。去年以来,县综治办、县教育局等部门对全县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进行了选任和调整,积极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法制副校长在学校开学、期中、期末或不定期集中开展知法守法及安全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法制教育第二课堂,寓教于乐,引导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江西省安远县法宣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