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实施“六五”普法“12365”工程 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工作新发展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3年9月5日讯    通讯员张筠报道    “六五”普法以来,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紧密结合企业实际,探索创新“六五”普法新路子,全面实施“六五”普法“12365”工程,有效地维护了企业稳定,促进了企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坚持“一把手”总负责,大力加强“六五”普法及依法治企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健全机构、明确责任。集团成立了由董事长、总经理陈志孚任组长、20名管理干部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于集团法律事务部,由工作人员10人组成。集团公司所辖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共7个生产经营单位均落实了2-3人的普法工作小组,各单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普法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均为“六五”普法第一责任人,重点抓好“一把手”工程。 
    二是周密部署,强化考核。集团公司始终坚持把普法教育与企业生产经营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下发了《关于开展“六五”普法及依法治企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公司“六五”普法及依法治企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六五普法及依法治企”专题动员和培训会,坚持半年一考核,一年一总评,促进了普法工作的平衡发展。 
    三是舍得投入,提供保障。公司专门设立了法律事务部,由3—4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重点开展员工普法教育。投入2万元资金为员工购买普法教材1000本,使企业员工人手一册“六五”普法学习读本。做到了要人派人,要钱拨钱,为全面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人员和资金保障。

 
突出“两个重点学法对象”,重点提高企业领导干部和青年员工的法律素质

 
    一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公司坚持落实各级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专题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等有效措施,将法制教育纳入企业领导人培训纲要,积极组织中层骨干集中学习《公司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和《职业经理人知识》等相关内容,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试结果作为聘用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重要内容之一,扎实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活动。 
    二是深入开展青年职工学法守法活动。公司根据青年职工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道德品质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年职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对于企业员工的招聘、录用,认真落实“凡进必考”的措施,统一培训法律和企业相关知识,成绩优秀者方能予以录用。通过学法,青年职工的依法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进一步提高,无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开展“法律三进”活动,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

 
    一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基层工作的水平。机关始终把法律作为日常工作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
    二是开展“法律进生产一线”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生产,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各生产单位大力开展“一学三讲”活动(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弘扬遵纪守法的先进典型,表彰学法用法的优秀员工,促进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稳步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促进和谐幸福家庭建设。几年来,公司普法办公室和各单位普法工作小组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为企业员工解答法律咨询80人次,其中家庭涉法解答21人次,生产一线涉法解答30人次,机关职能涉法解答29人次,使企业员工及时获得了法律帮助和保障。

 
开展“六个一”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为使企业普法教育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公司推行了“六个一”的宣传教育活动,即每年制订一个普法要点或计划;各单位(部门)至少对企业员工讲一次法制课;全体员工至少要精读一遍《普法教材》;企业管理人员要记好一个普法笔记;机关及各单位每季度要办一期法制宣传栏或黑板报;每年要进行一次法律知识考试。“六五”普法以来,公司各单位(部门)按照“六个一”的活动要求落实了普法工作任务。公司普法办公室和各生产单位普法工作小组围绕年度学法重点内容,充分利用中孚简报、宣传栏、信息网络及年初复工大会等阵地,为企业员工广泛搭建法制学习平台,共办理简报24期,法制宣传栏37期,在中孚集团网和三峡夷陵网发表普法文章27篇,宣讲专业法律法规8部,受教育人数达1000余人。

 
力求“五个提高”,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工作新发展

 
    公司各级各部门不仅十分重视普法过程和形式,而且更加注重了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逐步实现了依法治企工作的新目标: 
    一是领导用法水平提高,重大工作失误为零。几年来,公司在重大决策、生产经营、采购销售、工程项目、各类经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及财务等各项企业管理中,均能严格依法办事,堵塞了漏洞,防范了风险,减少了经济损失,避免了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没有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确保了企业决策和执行的正确性。 
    二是员工守法素质提高,刑事犯罪为零。“六五”普法以来,公司各单位结合客观实际认真组织职能部门开展守法检查144次,例行考核18次,将员工刑事违法控制为“零”指标。鸦鹊岭镇、樟村坪镇分别在公司化工事业部和矿山事业部召开相关村及镇直负责人现场会,推介公司加强员工普法教育、企业员工无刑事犯罪的作法。 
    三是防控技能提高,重特大案件为零。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大了对重点要害部位、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力度,突出抓好安全生产、物流运输和“五防”(防火、防盗、防毒、放爆炸、防事故)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去年来各单位开展安全检查153次,整改隐患427起,较大、重特大安全事故控制为“零”指标。 
    四是矛盾化解成功率提高,群体越级上访为零。集团公司及各生产单位均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置了调解室,建立了企业调解工作程序和制度,大力推行了矛盾纠纷调解的“四早”(早宣传、早预防、早化解、早整治)措施,使企业调解工作逐步趋于正规化和规范化。去年来共排查矛盾纠纷40起,始发控制6起,公司受理34起,化解32起,矛盾调解成功率达94.1%;办理诉讼案件4起,办结3起,办结率75%;受理非诉讼案件20起,办结17起,结案率85%。年内没有发生重大、群体矛盾纠纷案件。 
    五是企业经济效益提高,集团规模实力提升。公司坚持“一手抓普法,一手抓生产”和“一手抓稳定,一手抓发展”的工作思路,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12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3.6亿元,销售收入13.2亿元,上交税金6300万元,利润突破1.22亿元。2008—2011年荣获宜昌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宜昌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采掘业“纳税五强企业”称号,为湖北省A级纳税企业,被夷陵区委、区政府评为“文明单位”、“五五普法先进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平安单位”;2012年荣获“宜昌市和谐示范企业”、“夷陵区综合治理优胜单位和平安单位”称号。 (湖北省宜昌市司法局法宣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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