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进一步加强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3年10月22日讯  通讯员郭革新报道  江西省铜鼓县为深入推进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有效服务和保障平安铜鼓、法治铜鼓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一、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努力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针对性 
    一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有关民主法治建设精神。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统揽、指导、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二要深入学习宪法。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三要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自觉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贯穿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事业中。 
    四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和基本特征,学习了解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尤其要学习掌握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依法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能力。 
    五要深入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熟练运用法律处理事务,解决问题;及时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法律知识,更好地适应依法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需要;重视加强党章及党内相关法规的学习,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六要深入推进法治实践。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各级领导干部结合岗位需求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自觉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健全制度,创新方法,切实注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长效性 
    (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集中专题学法应不少于2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逐步推行政府办公会等会前学法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全面推行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登记和通报等制度,把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领导干部完成年度或阶段性学法情况、法律知识考试情况和遵纪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将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评价和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积极拓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渠道。坚持自学为主的方法,结合领导干部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定期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每人每年学法时间应不少于40小时,并联系工作实际,坚持撰写学法笔记(每年不少于一万字)或学法体会,以增强学法用法实效。要以“法律进机关”为载体,结合“学习型机关”建设,广泛搭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平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通过开办专栏、专刊、专题节目等,不断拓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渠道和空间。  
    (三)创新创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方式。认真总结各地、各部门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验,坚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积极探索研究式、互动式、体验式学法方式,通过立法调研、执法监督检查、案例讨论、法律讲坛、法制演讲或辩论等形式,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务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三、加强领导,保障到位,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效性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党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协调落实党校开设法制课程,加强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考核。党委宣传部门负责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舆论宣传,把法律知识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好部署安排和督查落实。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负责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和考试考务等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措施保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工作制度,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建设,加强管理和服务,为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提供师资保障;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安排和落实专项经费,保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正常开展。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监督激励机制,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完善。要注意总结、宣传、推广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加强工作交流,表彰激励先进,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整体水平。(江西省铜鼓县普法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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