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能通过内部关系低价买到好房源,以此骗取他人钱财。近日,杜某因犯下诈骗罪,被湖里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7月至9月,杜某虚构我市某地块在开发楼盘并认识内部员工等事实,介绍蔡某买房,先后三次共骗得蔡某4万元。
今年6月,杜某接到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殿前派出所配合调查,并如实供述以上事实。案发后,杜某的亲属代为向蔡某归还2万元,蔡某对杜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杜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4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其亲属代为退赔被害人部分损失,可酌情对杜某从轻处罚。(记者 郭桂花 通讯员 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