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调解】工程完工未结算 联合调解促讨薪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1-13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编者按:行政调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所做的调解,这为减轻行政诉讼高发所面临的压力提供了突破口,是对行政诉讼的一种有益缓冲。作为一种由行政主体参与的调解制度在当前纠纷调解机制中也是必不可少的。行政调解因其快捷、低廉、高效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冲突,同时有助于依法行政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化解社会矛盾与纠纷中越来越显现出它的重要性。目前,我国各级行政机关纷纷以建构“服务型政府”为理念,非常重视行政调解工作,在不断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及其相关法律的基础上,运用行政手段为百姓化解社会纷争的典型案例不计其数。为此,本频道特推出《行政调解》系列报道,欢迎各地投稿——

 

    本网2014年1月28日讯  随着一年岁末到来,农民工讨薪纠纷也渐发多了,而对于乡镇来说一个讨薪集中的领域,就是建筑企业农民工。建筑领域的欠薪问题,涉及违法分包的比较多,往往都跟包工头有关。企业多是把工资交给包工头或带工老板,在工程结算之前,农民工只领基本的生活费。在一些项目中,由于拖欠工程款,以致层层拖欠,而使农民工无法及时拿到工资。

    2013年1月14日上午,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马家镇修建某小区民工一行20余人次来到镇政府反映他们在承包商做工,房屋完工后,木工组和外墙组工人只拿到70%的工资,劳务承包人张某承诺收方后即兑付剩余款项,却一直找借口不给工人收方,拖欠工人工资并迟迟不予见面也不接电话。

    接访后,马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大调解”平台,安排镇司法所所、镇妇联、镇城建办进行调处,经过各部门多次调解,通过该项目承建人向劳务承包人施压,在1月23日,劳务承包人张某同意兑付余款,并承诺他们会自行协商处理,但是在协商时一名工人由于工程量和承包人发生争执,在讨薪工程中被打伤住院,导致工人情绪激动。

    1月26日6名工人再次来到政府来要求解决,经过马家镇工作人员的反复劝说,工人的情绪得到稳定,多次联系劳务承包人张某,承包人终于在上午11点钟来到镇信访调解中心,现场与工人协商进行调解。调解时,双方对于修建的面积存在很大争议,一直协商未果,在调解人员的协调下,双方同意当日下午在镇政府监督下重新核算面积, 1月26日下午经过三个多小时的重新核算,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最后承包人张某将所欠外墙组和木工组工人工资的13.65万元兑付给了工人。至此,一起拖欠民工工资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马家司法所 马家镇妇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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