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区“四举措”深化律师队伍诚信建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4年2月17日讯   通讯员张成海报道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的诚信建设,提高执业律师的法律服务质量和社会信誉度,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司法局“四举措”深化律师队伍诚信建设。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政治定力,明确政治导向。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强化律师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教育学习,增强律师队伍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确保律师自觉依法执业、诚信执业,不断提高律师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完善诚信考核机制,明确评定标准,严格诚信考核。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关于加快建立律师诚信制度的通知》《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等精神,制定印发了《翠屏区律师事务所诚信等级评定暂行办法》,明确诚信等级标准、评定程序、结果运用等,有效规范执业律师的法律服务质量,提高执业诚信度。
    规范内部运行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诚信执业。以内部制度建设为抓手,着力完善和落实律师业务推广、统一收案收费、利益冲突审查、人员管理、风险控制、质量监督、收益分配为重点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建立符合律师职业特点的服务标准、质量评价体系和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制度,增强律师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引导他们走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道路,不断推动全区律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由事后监督为主向全程有效监管的转变。
    搭建律师活动平台,参与社会管理,推动诚信服务。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宗旨,组织、引导律师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重点工作,深入研究涉法信访、新农村建设、科技进步和创新、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法律问题,广泛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认真做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涉法涉诉疑难案件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积极参政议政,当好参谋助手,充分发挥律师在促进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防火墙”、“润滑剂”、“灭火器”作用,不断推动律师诚信建设,实现律师服务层次的有效提升。(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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