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来凤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创新实践及其成效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作者: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司法局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来凤的希望。实现“武陵山区增长极、土家文化集成区、湖北形象窗口县”的目标,需要良好的人文和法治环境,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学生,是支撑这一环境的生力军。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是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氛围的根本要求,是建设平安法治来凤的必然选择,是让来凤的下一代提前起跑的重大举措。

    随着改革开改的不断深入,来凤的经济社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民生得到了根本性改善,社会治安秩序不断好转。但是,青少年暴力犯罪、侵财犯罪时有发生;涉赌、涉毒案件呈上升趋势,安全文明意识淡薄,网络疫情泛滥。这些社会丑恶现象对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已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在当代这个历史环境下,提高青少年,尤其是在校青少年的法律认知和法律意识,增强他们的法律观念,建立多管齐下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已尤为必要。同时,为了深入贯彻《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精神,落实《来凤县2011-2015年法制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中针对青少年学法、用法、遵法的工作要求,来凤县普法办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坚实的支持下,在县团委、县教育局、县财政局等部门的紧密配合和支持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已取得初步成效。

    一、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必要性

    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来凤县“六五”普法规划,加快法治来凤建设进程的迫切需要,也是贯彻落实省委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法治湖北”建设的需要。来凤县委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六五”普法启动之初,就将青少年列为普法重点对象。2013年,来凤县委政府更是为解决各中小学法制课没有教材的问题,由县领导亲自牵头,组织司法、教育等部门人员编纂符合来凤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实际情况的地方课程教材,落实普法教材经费30万元,再由司法局拿出经费8万元,编纂了《来凤县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为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

    (一)当前高发的青少年犯罪需要加强法制教育

    目前青少年犯罪现象有逐渐增加的趋势,并呈现出低龄化和犯罪手段成人化的倾向,必须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分析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

    (二)当前青少年法制教育存在弊端需要加以完善

    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家庭教育功能被忽视。重智不重德,重智不重法的情况时有发生,部分家长外出务工,孩子长期在家留守,无人监管,留守儿童法制教育重点落到学校和老师这一头,而对孩子能否健康成长起决定作用的家庭和家长,却无意中成了“旁观者”。部分家长因为工作紧张,没有时间管教孩子,对子女放任自流,致使法制教育存在归零的局面(即学校一周五天教育,抵挡不住两天周末社会家庭的消极影响);二是学校法制教育的失当,学校法制教育主渠道作用发挥尚未完全到位。由于应试教育体制和绩效工资制的影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学校对青少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了给“主课”让路,法制课成为附课,随时都可能被告挤占,成为摆设,法制教育功能流于形式;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社区法制教育功能尚不健全。社区作为青少年生活、休息、娱乐的重要场所,理应发挥校外法制宣传功能,但是,目前大部分社区和农村极少有设立青少年活动中心,娱乐厅等青少年活动正规场所。形成了青少年校外法制宣传教育场所的空白,校外法制教育缺乏良性引导,难免出现校内管理严,校外无人引导的局面;四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赌博、毒品、社会治安问题、违法网吧的存在,以及不健康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流入社会,对未成年健康成长构成威胁;五是法制教育针对性适应性不强。普法形式单一,普法内容针对性不强,青少年法制宣教无独立的系统教材和读本,致使普法效果不佳。

    二、来凤县在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中的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法制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来凤县委政府、来凤县普法办、教育局等部门高度重视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定期研究有关工作。各学校也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领导、协调和督查普法的安排部署和落实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和人员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普法部门和各学校也分别制定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使各项计划、要求和任务落实到位,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推进依法治教,发挥榜样作用 

    来凤县把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作为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前提,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1.加强学校校长、教师的普法学法工作。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使他们成为青少年学法守法的榜样。各校组织广大教师学习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每年举办法制专题讲座2次以上。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符合法律原则与规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具有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学生参与法治实践、培养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场所。

    2.评优树模,推动法制教育工作稳步发展。来凤县普法办及时对各校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开展法制教育行之有效的做法加以固立,形成法制教育的有效机制。近年来,县普法部门一直将学校作为法制单位创建的一个重点部门,先后有3所学校获得“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称号,8名法制校长获得“普法先进个人”称号。

    3.学科渗透,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全县把培养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与法律素质,作为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把法制教育列为学校的必修课,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理论教育与实践活动并行,形成科学、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使学校法制教育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为此,来凤县专门组织编纂了《来凤县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地方课程,全县四万余在校师生人手一册,各学校每周安排法制教育课不少于1节,通过法制教育课,全县青少年犯罪率大大降低。

    (三)开辟第二课堂,拓展法制教育的途径 

    1.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来凤县各中小学聘请了一名法制副校长,所聘请的法制副校长均为公安、司法等部门在职专业人员。进一步明确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职责,切实发挥法制副校长在加强师生法制教育,维护校园治安稳定方面的作用,法制副校长每年进行法制宣传讲座不少于2次。

    2.通过家长学校,利用周末时间对家长进行培训。充分发挥学校的老师与学生家长之间互相沟通和家庭教育能力培训的双重作用,指导和鼓励他们运用科学的教育方法,树立现代家庭教育观。同时引导家长规范自己的行为,对子女的行为起好潜移默化的引导作用。通过提高家长的自身素质、净化家庭环境,构筑起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第一道防线,形成学校、家庭、社会 “三位一体”的法制预防网络。

    3.结合宣传日主题和利用新媒体推进法制教育。各学校以安全教育月、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等活动为载体,广泛利用新闻媒体、新闻网络、法制讲座,演讲、知识竞赛、刷写标语等多方式、全方位的法制宣传工作方式,结合交通安全宣传、“6.26”国际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学期开学等重要节点,结合实际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活动。同时,做好外宣工作,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取得实效。

    (四)多举措齐头并进

    1.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工作。树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典型学校,总结先进成功经验,推动全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

    2.大力加强法制副校长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建设,明确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职责,建立法制副校长培训和考核制度。

    3.加强工作协调与配合。一是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为学生学习、生活创造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良好环境。二是主动与司法、公安、综治、共青团、机关工委和普法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和发挥各方面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做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三是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

    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来凤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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