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因其独特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解决方式,而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成为维护我国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201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正式施行,使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身处一线的人民调解员依照该法及时、高效、妥善地解决民事纠纷,使全国各地涌现出许许多多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感人故事及典型案例。为此,本频道特推出《人民调解》系列报道,欢迎投稿
本网2014年6月26日讯 通讯员任双双报道 6月23日,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县隔河头司法所在城山沟村成功化解一起因轻信迷信而引发的邻里纠纷,使一对积怨很深的邻里握手言和。
方家和王家是对门,2013年方家盖了新房,因为原来出行的老路要经过小河,于是方家将周围的土地兑换过来,准备修建一座小桥,方便自己出行。方家要修建的小桥正对着王家的大门,王家老太太比较迷信,认为方家修的小桥正对着自己家的大门不吉利,家里容易出事,不让方家施工修桥,由此致使本来和和气气的邻居反目。
隔河头司法所受理此纠纷后,协同村干部一起到现场实地查看,并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为老人家的封建思想比较严重,小桥对门一事始终是王家心里的坎,调解遇到了困难。封建迷信一旦渗透人心,想要消除是比较困难,隔河头司法所工作人员认为只有先将封建迷信的观念消除,此事才能解决。于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方搜集资料的同时派专门人员与王家进行沟通,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司法所和村干部的耐心努力下,王家认识到自己轻信迷信的错误,但是,王家提出修桥会占用自己家的地方,这让即将解决的纠纷又出现新问题。通过对相关法律规定的查阅,根据《民法通则》中关于相邻权的具体规定,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方家进行了说明与讲解,于是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王家不再干涉方家修桥一事,方家因修桥占用王家的地给予王家1000元补偿,从此双方和睦相处。
达成协议后,双方均表示满意,对司法所及村干部的多次调解表示感谢,一起因封建迷信而引发的邻里纠纷就此化解。(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