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留村民主法治建设“呈新貌”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1-16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4年7月4日讯    通讯员凤玉洁报道    近年来,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北留村“两委”一班人,以“四个坚持”提高村班子依法治村水平,推进新农村民主法治建设,逐步实现了农村基层民主的规范化、法治化。村集体先后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市平安建设先进基层单位、远程教育明星村、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等荣誉称号。
    坚持规范民主制度。村“两委” 按照依法合法的原则,结合本村实际,修订完善了新的《北留村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依法治村规划》《议事决策规则》《村民大会制度》《村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同时,对宅基地审批、筹资筹劳等十二项重点工作运行流程进行了规范明确,并制成板面上墙,在理村、治村中逐渐形成了依法治理的运行机制。
   坚持集体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凡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如土地承包、宅基地审批、重大建设项目等问题都提交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在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村民监督理事会依照章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在全村营造了村民直接参与管理村中事务的良好氛围,把村委会的工作始终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
    坚持财务公开制度。将每月的15日定为财务公开日,将上月财务收支情况经“两委”成员和监督理事会审核签字后,在公开栏内向村民公开,公开日当天,专门安排一名村干部在公开栏前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真正达到了群众放心,干部清心。
    坚持干部评议制度。每半年评议一次党员干部,将评议程序细化为个人查找问题、党员群众提问题、党组织点问题、对问题进行汇总剖析、召开群众代表和党员会民主评议、对评议情况进行反馈、制定整改方案、深入整改等八个步骤,使干部评议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增强了每名干部的荣誉感、责任感,调动了工作的积极性,改进了村“两委”的工作,提高了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供稿)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