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举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座谈交流活动(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图:富民县“践行法制走边关、创新法律六进”暨富民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座谈交流活动现场

 

    本网2014年7月31日讯  通讯员孟利贵报道  2014年7月29日上午,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举办2014年“践行法制走边关、创新法律六进”暨富民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座谈交流活动。此次座谈交流活动由昆明市普法与依法治市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主办,富民县普法与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承办,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云南大格律师事务所、云南兆谦律师事务所和驻县法律服务机构云南勇旭律师事务所、富民县公证处、富民县法律援助中心、富民县律臣法律服务所协办。
    富民县委政法委、人大法工委、政协社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30家单位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6镇(街道)分管领导,普法与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全体工作人员共60余人参加了座谈交流活动。座谈交流活动由县普法与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司法局局长主持,县政府副县长刘洋同志应邀出席了座谈交流会。
    座谈交流会上,各参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就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城市管理、国家税收、义务教育、河道监管、环境保护、行政决定执行、信访、依法行政等方面的30多个法律问题及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和处理,向各专业律师、法律工作者进行了提问和沟通交流,各参会律师、法律工作者结合长期的法律实践,从法律角度一一对所提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看法。同时,各参会部门间也对所提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各参会人员表示,此次座谈交流活动氛围浓厚、效果较好,达到了深化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和法治思维、促进工作的目的。
    在座谈交流会结束时,富民县政府副县长刘洋对座谈交流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强调指出,深化“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是党的十八提出的明确要求,以座谈交流、共同探讨的方式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效果非常好,有助于推进实际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是切实创新领导干部普法载体、形式和方法的一种很好的尝试,应该继续推广和升华,并形成长效机制。
    本次座谈交流对进一步深化对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的培养,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更有效地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深层次发掘“法律六进”深刻内涵,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和渗透力,全方位、多角度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具有重大意义。
    据悉,该县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的培育,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充分构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紧密结合,为领导干部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夯实基础,确保各级机关及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意识,在法律框架下,实实在在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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