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因其独特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解决方式,而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成为维护我国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201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正式施行,使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身处一线的人民调解员依照该法及时、高效、妥善地解决民事纠纷,使全国各地涌现出许许多多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感人故事及典型案例。为此,本频道特推出《人民调解》系列报道,欢迎投稿——
本网2014年8月14日讯 通讯员张球春 张美良报道 近日,贵州省三穗县款场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相邻纠纷,让当事人握手言和,促进了邻里和谐。
据款场乡等溪村老街组潘某反映,邻居伍某家的烟囱距离自己房屋仅为30公分左右,烟囱出烟长期朝着自己房子冒出,换成木房子可能早引起火灾了,但砖房也同样存在着安全隐患。他曾多次向村里反映,调解都没有结果,因此希望乡政府能出面调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该乡司法所负责人闻讯后,立即与村人民调解员一起到纠纷现场了解情况。在调查过程中,伍某也反映潘某家的猪圈离自己房屋较近,臭气熏天,特别下雨时,从猪圈屋檐滴下的雨水滴到伍某的屋基上,影响了自己及家人的正常生活。在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司法所工作人员指出了维护邻里和睦的重要性,要求双方换位思考,同时向双方当事人宣传讲解《民法通则》法律常识。
通过工作人员2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伍某对自己家的烟囱进行整改,潘某将猪圈移到别处。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贵州省三穗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