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8月27日讯 通讯员曹西伟报道 山东省新泰市司法局在认真查摆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的基础上,扎实深入开展“四风”整治工作,重点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八项突出问题进行,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整治文山会海,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从严控制会议,建立健全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减少纸质文档印发量。
二是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服务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坚决整治执法监督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
三是切实整治“庸懒散”。扎实开展机关干部“庸懒散”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整治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杜绝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清理在编不在岗、在岗不作为等问题,采取自查自纠、复核检查、整改“回头看”等措施,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四是整治公款消费,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整治公款送礼行为。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公务用车。
五是严控“三公”经费,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严肃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突出对资金、资产使用处置情况的监督,专项监察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法律援助等资金运行。严格公务接待标准。细化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健全经费、任务联动审批机制,凭任务批件报销费用,加强经费审批的源头管理。
六是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治理。坚决查处各部门、基层司法所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假工作业绩的问题。
七是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规范公正廉洁执法司法,规范执法办案中各种收费、罚款、涉案款物处置等行为,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公开,依法处置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努力让群众在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八是整治不廉洁行为,落实廉洁从政相关规定。瞄准案件查处内红点,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狠刹腐败之风。严格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不走过场”的原则,以查阅案卷、旁听庭审、回访当事人、回访主办法官等方式,每月集中对法律援助案件、公证案件、人民调解案卷以及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相关案件进行评查。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推动案件质量提高,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及受理指派符合法律规定,各类办案人员依法履职,无收取当事人财物等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山东省新泰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