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争议起纠纷 人民调解续亲情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4-10-22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编者按: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因其独特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解决方式,而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成为维护我国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201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正式施行,使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身处一线的人民调解员依照该法及时、高效、妥善地解决民事纠纷,使全国各地涌现出许许多多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感人故事及典型案例。为此,本频道特推出《人民调解》系列报道,欢迎投稿 

本网2014年10月22日讯    通讯员刘启利报道    近日,四川省筠连县塘坝乡调委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纠纷。有效的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促进了邻里之间的和谐。

10月8日一早,筠连县塘坝乡调委会接到新农村调委会反映,新农村村民李某贵和李某兵两叔侄发生抓扯,情况比较严重,请求乡调委会指导调解。得知事态严重,调解员当即下村开展调查,首先找到了双方当事人了解纠纷的起因。

原来双方是因为一块土地产生的矛盾,该地块使用权原属于李某贵的父亲李某,李某身故之后,双方均认为该土地使用权应由自己继承,经调解小组介入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互不让步,由此而引发的矛盾纠纷越演越烈。

了解了事情的症结后,调解员对周围群众进行了走访,在了解了该土地的来龙去脉之后,于12日正式召集当事人进行调解,详细听取双方的陈述,然后摆事实、讲道理,以亲情为纽带号召双方以和为贵,既然李某贵已经耕种了该土地多年,且老人生前也有将地留给李某贵的话,该地依然由李某贵耕种,其它事情双方都不再追究。李某贵认为侄子李某兵忤逆不道,坚持要李某兵赔偿医药费,调解未成,调委会决定中止调解,由村调解员继续做双方思想工作。

在做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后,调解员于14再次进行调解,李某兵首先向李某贵赔礼道歉,表示接受乡调委会的调处意见,李某贵也对李某兵表示原谅,双方握手言和。(四川省筠连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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