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级索司法所伸长矛调“触角”巧解社会矛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4-11-11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4年11月11日讯  通讯员马冉冉报道  今年以来,山东省滕州市司法局级索司法所围绕如何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健全网络体系、落实工作责任、规范操作程序等方式延伸矛盾调解工作触角,有效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稳定器、减压阀”的作用。

为了更好的发挥调解辐射作用,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该镇司法所健全了社区、村、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建设,聘请了16名调解工作联络员,把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建立了人民调解责任机制,按照“定责任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和“包调查、包处理、包稳定”的“三定三包”责任制进行包案化解,对排查调处化解全程定期通报。推行人民调解事后回访制度,着重及时做好易激化、易反复或有给付内容纠纷的跟踪回访工作,建立跟踪台账,巩固调解效果,促进案结事了。

今年以来,级索司法所共调解案件36件,成功率为98.6%,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山东省滕州市司法局级索司法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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