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4年12月18日讯 通讯员姚俊英报道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我们村是今年刚创建的民主法治示范村,更要依法治村、秉公办事,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凌云县司法局在走访某创建完成的民主法治示范村时,发现村干部和村民代表正在学习讨论村里的法制宣传栏上张贴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的内容。
自“六五”普法活动开展以来,凌云县司法局注重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遵纪守法示范户的创建工作,以“法律进乡村”为切入点,在全县8个乡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遵纪守法示范户”创建活动。抓住“依法治国”一条主线,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作为工作主线,建立健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规章制度。针对农村存在的一些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问题,各村都加大了综合治理力度,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建立了警务室、调解室;成立了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护村队等组织,配合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积极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各村(社区)建立了“法律顾问工作站”,让律师、法律工作者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了农村正常的经济秩序和村民生产、生活的安全。
“经济发展了,法治意识跟不上,就容易出现问题。”该村村支书说道,“不过现在好了,这个创建活动大大提升了村民的法治意识。”
截至目前,凌云县8个乡镇已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24个、“遵纪守法示范户”152户。(广西壮族自治区凌云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