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5年1月15日讯 通讯员张小艳报道 日前,陕西省城固县司法局五堵司法所成功调处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2014年12月14日早上,城固县五堵镇玉皇村陈某驾驶大阳牌三轮车由孙坪向五堵方向行驶,恰逢该镇宗湾村魏某驾驶福田200三轮车和陈某同方向行驶,在磨私路分水村与元山村交界处超车不慎将陈某的车挂蹭,致使陈某连人带车掉入河中,后魏某及时将陈某送到城固县医院住院治疗3天,又转入汉中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22天。
2015年1月12日陈某家人将陈某抬至宗湾村委会大闹,并要求魏某一次性赔偿陈某营养费21900元、误工费72000元、伤残赔偿金58527元、终身护理费146000元,四项合计人民币298427元。
五堵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得知此情况后主动介入此案,并于当日上午12时,在五堵司法所对该起交通事故纠纷进行了调处。在调解过程中,由于伤者情绪激动,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司法所长便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不让双方见面,避免调解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使事态进一步恶化。调解组兵分两路,一方面做好伤者及其家属的安抚稳控工作,一方面对涉事方进行说服教育。
经过与双方当事人长达近6小时的反复协商,最终于当日下午五时将这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调解成功,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魏某一次性付给伤者陈某后期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共计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同时,为了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及有效履行,司法所又引导双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经过认真审查,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有效。(陕西省城固县司法局五堵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