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5年2月27日讯 通讯员安学云报道 近年来,宁夏石嘴山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以创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为抓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组织、逐级考核”的原则,制定了创建全市“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日前,经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石嘴山市委政法委等17家单位被命名为第七批市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
为确保创建活动依法有序进行,石嘴山市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把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与文明单位创建、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有机结合,严格按照示范标准开展创建活动。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县区法治办,按照创建原则、标准和条件,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查验的方式对36家经县区推荐申报单位进行了检查考核。同时,向市、县区纪检委、文明办、综治办、计生局致函征求了审核意见,最后确定该市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市电视台、大武口区国税局、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大武口区地税局、石嘴山市第十二小学、隆湖开发区国税局、惠农区委政法委、惠农区人社局、惠农区礼和乡人民政府、宁夏天长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平罗县司法局、平罗县国税局、平罗县城关二小、平罗县回民初级中学、平罗县城关镇和平社区17家单位符合创建标准,经报请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同意予以命名。
据悉,日前石嘴山市先后有36家单位被命名为“自治区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114家单位被命名为“市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