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公务活动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及应对之策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3-27 来源:

作者:安徽省全椒县司法局李永明

近段时期以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深入贯彻落实,以及党的群众路钱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党中央反腐纠风力度的不断加强,公务活动中的不正之风得到了明显遏制,但不正之风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仍然存在,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影响了政府公信力的提升,阻碍着我国政治文明的健康持续发展。主要表现为:一是车轮上的腐败与浪费,包括正常的公务活动中的用车浪费和违规的公车私用;二是餐桌上的腐败,包括超标准超规格接待和违规使用烟酒等;三是办公物品及公务服务购买方面的腐败,包括超标准购置办公用品和违规将非办公用品开具办公物品购置发票等。

     一、公务用车方面的腐败现状及其治理对策

(一)公务用车腐败现状

公车腐败是影响政府形象的一大公害,一直以来备受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近期以来,随着国家反腐败斗争和各项整风活动的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收敛了许多,公车腐败现象得到了很大程度的遏制,但常见的腐败现象依然在某种程度上存在。

1.正常公务活动中过度使用公车。部分领导干部因公外出,本来共同使用一辆公车即可,但实际却使用了多辆公车,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例如,正副职外出,每人一辆专车,或者多部门联合外出,各单位均使用本单位的公车。

2.一般非紧急性公务活动中,使用大排量高耗能的越野车。有的单位市县区内上下班接送领导、市区内报送文件材料等,均使用高耗能越野车辆,公车资源浪费严重。

3.大量领导干部上下班专车接送,人均一辆,浪费严重。公务车是指,国家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为了执行国家公务而专门配备的车辆。也就是说,公务车只能用于执行公务过程当中,而不能用于其他非公事务。公务活动一般只能界定在上下班时间内,除非有加班等特殊情况,否则下班后的活动不能使用公车。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标准的通知》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总体精神,公务用车应当遵循严格管控、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不能过度使用和浪费铺张。但是,从目前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来看,形势不容乐观,管理和使用比较混乱,基本处于无章可依或有章不依的状态,基本所有党政机关的正副职领导上下班均有专车负责接送,1.8排量甚至排量更大的车,每天往返于司机与领导住处3趟,加之部分领导不在本单位所在地区域内居住,路途较远,浪费严重,应当予以治理,使领导干部接接地气,廉洁用车。

(二)优化公务用车的举措

治理车轮上的腐败需要决策层的较大勇气,要敢于积极带头割掉自己的肥肉,践行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诺言,具体要采取以下措施:

1.要建章立制,有规可依。纪检、组织党风廉政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应积极主导制定本辖区公务用车购置、管理及使用办法及配套的奖惩办法,并通过党政有关会议的研究通过,使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有章可依,杜绝随意性过大的问题

2.要严格执行,强力处罚。我们一直都不缺制度,缺的是执行,制度的生命力永远在于执行。相关制度出台以后,纪检部门要加大常态化巡查力度,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对于顶风违纪的人员要严肃处理,树立制度的权威性。

3.领导干部上下班实行车补制度,不再安排公车接送。领导干部上下班公车接送不仅浪费资源,而且会造成交通拥堵,广受老百姓的诟病,严重损害政府形象,以车补代替专车接送,可操作性强,是一种比较完美的选择。

     二、公务用餐方面的腐败现状及其治理对策

(一)公务用餐腐败现状

长期以来,由于制度监管的漏洞,领导干部吃喝风盛行,每年公务餐桌上的浪费惊人,群众反映强烈。目前虽然大规模的吃喝风得到了遏制,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表现为:

1.超标准超规格接待。部分单位通过虚报就餐人数等来规避超标准超规格的问题,手段多样,较为隐蔽,成功率高,不易查处。

2.违规使用烟酒。虽然各级纪检部门三令五申禁止午间饮酒,禁止使用高档烟酒,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凡遇各种检查,不可避免午间偶有饮酒,晚间必有饮酒,部分单位接待仍有违规使用香烟的现象,特别是部分基层组织,如村委会接待基本都用中华牌香烟或苏烟,最低档次为玉溪牌香烟,奢侈浪费现象比较严重。

(二)规制公务用餐的对策

吃喝风历来备受广大群众的诟病,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做到标本兼治,以治本为终极追求。具体应采取以下措施:

1.公务就餐定点化、制度化。公务就餐定点饭店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方式确定,条件允许的应当采取招标方式确定,避免定点过程中的违规问题。同时,单位办公室安排公务用餐后,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本单位纪检部门审查,对于超标准接待发生的费用,一律不得入账报销;对于当天公务接待用餐产生的费用,必须当天现金结账,并由饭店开具发票,严控违规超标接待。

2.严控公务用烟与饮酒。针对不同主体,行政村、二级机构、乡镇政府、县市区垂直部门等,分类别制定公务用烟及饮酒标准,明确一般公务接待严禁使用烟酒,重大项目招商引资使用烟酒的标准,将烟酒关进笼子里。同时,加强对各单位公务接待的巡查抽查力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强化制度的震慑性。

     三、办公物品及公务服务购买方面的腐败治理对策

办公物品及公共服务购买方面,由于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被媒体曝光相对较少,但存在的问题是不容忽视的,一旦被曝光,影响也会相当恶劣。前几年,有媒体曾曝光过某地某些单位采购的天价优盘、天价桌椅、天价花瓶等,一度引起了社会舆论的极大喧嚣,政府形象扫地。

针对办公物品及公务服务购买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当采取以下有效举措:

1.办公用品采购必须制度化、公开化、透明化。大宗物品的采购应当采用公开招标形式采购,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应采用公开协商形式采购。各单位在采购大宗办公用品,如大批量的办公电脑、桌椅、公务用车等设备,必须事先报告纪检部门,采购完毕以后要将采购情况向纪检部门汇报说明,并将相关情况在网站公开,接受外界监督。日常小批量办公耗能采购尽量采取多单位共同公开招标或协商的形式,采取最低价中标方式确定1-2个供应商,杜绝采购过程中的腐败。从实际情况看,同种产品,政府采购价格远远高于民间采购价格,浪费现象严重。

2.加强监管,禁止以采购办公用品名义采购烟酒等消费品。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监管,部分单位以采购办公耗能用品的名义采购烟酒,而部分办公耗能销售公司也超出经营范围违规销售烟酒等,并且出具购置办公用品的发票。对此,纪检、市场管理执法等部门应联合防控,发挥各自职能,杜绝违规现象再次发生。

    公务活动中的不正之风大量存在,相关职能部门应当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形成合力,联合整治,使公务活动风清气正,重塑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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