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5年4月17日讯 通讯员黄鑫 胡玲报道 4月12日,在四川省南江县大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大河司法所的组织调解下,一起因意外死亡得以迅速有效地化解。
2015年4月,任某在大河镇街道修建房屋,并将此工程承包给了李某,张某受雇从事脱木工作。11日上午8时,张某在作业过程中不慎跌落明江河边,当场死亡。张某亲属闻讯而至,情绪激动,现场形势严峻。
接到报警后,大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大河司法所迅速组成事故调解小组赶到现场,首先安抚张某情绪激动的亲属,缓和氛围。随后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搞清楚纷争的起因。在弄明白当事人的要求后,调解小组开始了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张某家属与任某、李某三方在死者是否按照城镇人口赔偿的问题争执不下,一度使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次日,调解人员再次组织调解,分别对各方进行劝导安抚,与各方当事人促膝谈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了解到张某之子张某系残疾人,现还在南江县特殊学校学习后,调解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对任某、李某耐心疏导,最终促使三方达成一致,由任某、李某一次性赔偿张某家属40万元,并主持三方现场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四川省南江县司法局大河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