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调解现场。
本网2015年5月11日讯 通讯员黄玲报道 近日,安徽省郎溪县凌笪司法所和郎溪县检察院联手成功化解了一起申请人承包地茶树、杉木被淹受损的民事纠纷, 最终积怨五年之久的纠纷终于得以解决。
2011年6月,被申请人袁某为运输方便,在申请人黄某某开荒的林地旁修路,堵塞了林地旁的排水沟渠,造成申请人承包的林地排水不畅,致申请人承包地里的茶树、杉木被水淹受损。2011年11月,郎溪县司法局凌笪司法所调解处理了这起纠纷,双方曾就申请人受损茶树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因双方对于杉木损失问题存在分歧,杉木损失未经处理。法院审理了该案,以申请人黄某某诉求缺乏证据证明及过了诉讼时效为由,驳回了申请人诉讼请求,申请人向法院提出再审请求,再驳回,又向郎溪县检察院提出了申诉。
5月6日,郎溪县检察院会同该县凌笪司法所联手进行调解,共同做双方当事人和解工作,并认为当年因袁某方便运输,造成茶园、林地排水不畅,导致茶园、林地部分受损,损害事实确实存在。经过一上午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申请人当场赔付了申请人杉木所受的损失,终结了这起纠纷。(安徽省郎溪县凌笪司法所供稿)